惠山区残联201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5-03-0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2015年度无锡市惠山区残联部门预算公开
一、主要职能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协助区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六)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七)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八) 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惠山区残疾人联合会2015年度决算包含了惠山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和惠山区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惠山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等(企)事业单位的收入和支出数据。
三、2015年惠山区残联主要工作任务
(一)、不断完善保障体系,加强托底保障
(1)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
(2)全面贯彻无锡市政府已出台的各项残疾人保障措施,并实现全覆盖。
(3)落实《无锡市贫困精神残疾人救助实施方案》,试行开展救助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贫困精神病人。
(4)扩大7-14岁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范围,在全区范围内为7-14岁残疾儿童实施普惠制康复救助。
(5)在完成国家、省下达的辅助适配任务的同时,至少为100名残疾人配发辅助器具。
(6)为15户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
(二)、不断丰富涉残公共服务手段,普及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1)新安置180名残疾人就业,在残疾人集中就业上形成特色;大力扶持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在乡镇(街道)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或各类托养服务机构中有劳动项目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不少于40%,每个机构确保有2个以上劳动产品,残疾人有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为残疾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结合实际,探索加快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实施办法,鼓励和规范残疾人参与辅助性就业。
(2)全年培训125名残疾人。按每个项目不少于1人的比例选送优秀残疾人选手参加市残疾人部分项目技能竞赛。
(3)推进国家残疾预防试点城市工作,全面开展辖区内小学生五六年级及初中学生脊柱侧弯的筛查。
(4)发挥残疾人数字图书馆阅读点作用,每年至少主办6次读书活动,促进基层残疾人文化活动的开展。
(5)坚持文化周活动,参加全市残疾人文化交流精品内容展示活动。
(6)满足有需求符合入住条件的残疾人能进机构接受托养服务。
(7)依托残疾人服务机构、特校成立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
(三)、不断加强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助残服务能力
(1)提高康复中心服务与指导的专业水平,重点发挥社区康复服务功能。
(2)参加残疾人服务与合作交流活动。
(3)完善维权机构和机制建设,认真处理各类信访集访,预防和化解涉残重大权益性事件。
(4)健全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精细化管理。
(5)加强集中托养、居家安养、日间照料托养机构的规范建设和行业监管。
(6)完成政府涉残实事项目。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服务平台建设,各镇(街道)建成1~2个运行平台。将全区60周岁以下生活不能自理、有需求近1300名残疾人纳入服务补贴范围。
(7)加快推动与社会组织合作开展助残服务,新增合作项目5个。
(8)加强规范残疾人文化进社区省级示范点建设工作,完成2个示范点建设。
(四)、不断提升涉残事务管理水平,提高残联组织治理能力
(1)加强残疾人专项基金(资金)的绩效评估,各项补贴实名制跟踪到人。
(2)加大“强基育人”工程实施力度,组织专职委员参加网上系统学习和能力培训工作。
(3)辖区内持证残疾人康复服务建档率及更新率100%,合格率在90%以上,为有训练需求的残疾人建立训练档案,规范率在92%以上。
(4)开展康复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至少举办一期残疾儿童家长或亲友康复知识培训班
(5)社区持证残疾人本年度各类需求建档率100%。基础数据动态维护准确率100%。
(6)残疾人保障和服务记录确认及时有效。
(7)提高社区事务受理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8)提高残疾人的满意度。
四、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
单位:万元
收 入 | 金额 | 支出(按功能分类) | 金额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 | 2073.53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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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业收入 |
| 二、外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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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收入 |
| 三、国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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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收入 |
| 四、公共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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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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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科学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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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文化体育及传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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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社会保障与就业 | 206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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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医疗卫生 | 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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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节能环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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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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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农林水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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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交通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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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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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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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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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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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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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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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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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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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二、预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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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三、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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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四、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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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合计 |
| 支出合计 | 2073.52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 年末结转和结余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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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和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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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2073.52 | 支出合计 | 2073.52 |
五、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经无锡市惠山区财政局文件惠财预[2015]9号“关于下达2015部门预算的通知”,下达给我会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如下:
(一)收入预算:区残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包括区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2015年度部门总预算共计20735242.33元,其中正常性经费2636662.05元,工作专项经18098580.28元。
(二)支出预算:区残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部门包括区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预算总支出为20735242.33元元,其中:基本支出2636662.05元,专项项目支出18098580.28元,具体明细为: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673958.99元,主要用于(1)本区开展残疾人事业的项目支出。(2)区残联及下属事业单位包括区重度托养中心的行政运行、机构正常运作的基本支出。
2、医疗卫生支出61283.34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费。
六、三公经费情况
2015年度本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共安排1648元,与上年基本持平,按照中央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