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山区关于开展2017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4-1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为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根据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决定》(省政府[2006]第31号令);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残联《关于印发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财综[2017]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办法
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城乡各类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于5月8日前,到辖区所在的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申报上年度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参加年审;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残疾人实际在岗,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二、年审时间
即日起--2017年5月8日
三、年审申报资料
(1)已填写的《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表》(苏政残统101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从业残疾人员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正本和复印件;
(3)用人单位与从业残疾人员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从业残疾人员2016年全年参加社会基本保险缴费明细原件和复印件;
(5)从业残疾人员2016年全年收入明细单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年审地点
(1)区级行政机关、人民团体及事业单位,到惠山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年审。
地址:惠山区堰桥街道育才路北山下213号区残联内(一楼服务大厅)。联系电话:83740072、83740076。
(2)长安街道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注册地在长安街道的各类企业到长安街道残联年审。
地址:长安街道办事处(残联办公室)堰新路318号212室
联系电话:83592973
(3)堰桥街道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注册地在堰桥街道的各类企业到堰桥街道残联年审。
地址:堰桥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3573653
(4)前洲街道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注册地在前洲街道的各类企业到前洲街道残联年审。
地址:前洲街道惠洲大道前洲邮电局旁南侧前洲街道残联
联系电话:83392016
(5)玉祁街道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注册地在玉祁街道的各类企业到玉祁街道残联年审。
地址:玉祁街道办事处残联办公室
联系电话:83897569
(6)钱桥街道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注册地在钱桥街道的各类企业到钱桥街道残联年审。
地址:钱桥街道钱桥大街141号残联办公室
联系电话:83213352
(7)洛社镇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注册地在洛社镇的各类企业到洛社镇残联年审。
地址:洛社镇镇政府101办公室
联系电话:83311536
(8)阳山镇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注册地在阳山镇的各类企业到阳山镇残联年审。
地址:阳山镇镇政府1号楼113办公室
联系电话:83050132
《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表》(苏政残统101表),可通过惠山区残联网站: 最新公告查询下载。
特此公告
惠 山 区 财 政 局
惠 山 区地方税务局
惠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二0一七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