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山区关于开展2018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2-1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惠山区关于开展2018年
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的公告
为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根据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决定》(省政府[2006]第31号令)、《关于印发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财综[2017]2号)和《惠山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惠府规发[2017]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办法
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城乡各类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于3月31日前,到辖区所在的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申报上年度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参加年审;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残疾人实际在岗,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二、年审时间
2019年3月1日--2019年3月31日
三、年审申报资料
(1)已填写的《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报表》,网址: 最新公告查询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
(2)从业残疾人员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正本和复印件;
(3)用人单位与从业残疾人员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从业残疾人员2018年参加社会基本保险缴费明细原件和复印件;
(5)从业残疾人员2018年全年收入明细单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年审地点
(1)长安街道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注册地在长安街道的各类企业到长安街道残联年审。
地址:长安街道办事处(残联办公室)堰新路318号209室
联系电话:83592973
(2)堰桥街道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注册地在堰桥街道的各类企业到堰桥街道残联年审。
地址:堰桥街道办事处207办公室,联系电话83570180
(3)前洲街道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注册地在前洲街道的各类企业到前洲街道残联年审。
地址:前洲街道惠洲大道前洲邮电局旁南侧前洲街道残联
联系电话:83392016
(4)玉祁街道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注册地在玉祁街道的各类企业到玉祁街道残联年审。
地址:玉祁街道办事处(残联办公室)
联系电话:83897569
(5)钱桥街道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注册地在钱桥街道的各类企业到钱桥街道残联年审。
地址:钱桥街道办事处(残联办公室)
联系电话:83213352
(6)洛社镇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注册地在洛社镇的各类企业到洛社镇残联年审。
地址:洛社镇镇政府101办公室
联系电话:83311536
(7)阳山镇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注册地在阳山镇的各类企业到阳山镇残联年审。
地址:阳山镇镇政府1号楼113办公室
联系电话:83050132
五、超比例奖励
用人单位(社会福利企业除外)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符合文件条件的,可申请奖励。用人单位可在年审期间向辖区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申报。
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每超比例安置1名残疾人,按照每年不低于上年度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给予超比例奖励(不重复享受按比例补贴),累计奖励不超过3年。
特此公告
惠 山 区 财 政 局
惠 山 区 税 务 局
惠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二0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