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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3月居家托养服务申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04     选择阅读字号:[ ]

惠府办2020﹞42号文第十条内容,16周岁及以上且无业,并经专业评估生活自理困难的残疾人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发放护理服务补贴。

20243月居家托养2人。

经申报材料审核,符合条件的2人。符合条件的2人名单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202434日20243105天

反映情况联系方式:83740072

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的,请致电反映,公示期后如无异议,则按公示名单予以发放护理补贴服务。

 

惠山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

2024年3月4日

1

沈仁兴

320***********5178

2

张红娟

320***********3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