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1月居家托养服务 申请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0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惠府办﹝2020﹞42号文第十四条内容,对16周岁及以上且无业,并经专业评估生活自理困难的残疾人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发放护理服务补贴。
2024年11月居家托养申请1人。
经申报材料审核,符合条件的1人。对符合条件的1人名单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共7天。
反映情况联系方式:83740072
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的,请致电反映,公示期后如无异议,则按公示名单予以发放护理补贴服务。
惠山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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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兴法 |
320***********36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