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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委工〔2016〕48号关于开展党员“践诺”交流活动的通知

开展党员“践诺”交流活动的通知

惠委工〔201648

 

 

区级机关各党总支、支部,各局办党委机关党总支、支部:

今年以来,根据区委“敬业·担当”教育实践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区级机关各部门党组织扎实开展了“四诺”主题实践活动,科级以下全体在职党员围绕“思想政治作风和工作业务实绩”两大方面都作出了书面承诺。按照《关于开展“四诺”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惠作风与效能〔20162号)要求,目前“四诺”主题实践活动已进入了“跟踪问诺”环节,为确保承诺事项兑现落实到位,请各部门党组织利用本周或下周“周五学习日”,认真组织党员对照《承诺书》内容,开展“践诺”交流活动。交流活动形式自定,党员人数多的可采用会议或书面交流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党员人数少的进行会议交流,交流结束后由党组织负责人点评和提要求,做到党员有“践诺”,组织有“问诺。党员中层正职的“践诺”交流材料于9月底前交机关工委1735办公室。

 

 

中共无锡市惠山区委区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6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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