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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通知

 

惠委工〔2020〕61号

关于在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助力文明城市

创建活动的通知

  区级机关各党委、总支、支部,各局委办党委机关党总支、支部:

  今年是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复评之年。为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机关上下以饱满的热情、必胜的信心、扎实的作风做好各项推进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复评,经研究,决定在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参与对象

  区级机关全体党员干部

  三、总体要求

  1.立足本职强助力。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贯彻省、市关于文明城市建设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咬定既定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成果。

  2.下沉一线增助力。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采取各种形式就近就便下沉基层,广泛参与文明巡访、文明劝导、文明执勤等工作。省、市、区级文明单位党组织,要根据相关安排,主动积极参与共建小区、共建背街小巷的文明创建。要大力发动市民群众从自身做起,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建设,营造浓厚热烈、文明向善的创建氛围。

  3.模范遵守添助力。深入宣传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模范践行《无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惠山区鼓励和倡导的文明行为二十条》,破除陈规陋习、推进移风易俗。

  四、主要形式

  1.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宣传发动、示范践行等各类党内组织生活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引导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主动担责、互相配合,争当文明城市创建主人翁和排头兵。

  2.深化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惠先锋”志愿服务精神,结合“四联四服务”主题活动,推动机关支部到联系镇(街道)和村(社区)驻点服务,积极参与基层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网络等文明风尚弘扬行动。

  3.模范践行良好家风。在模范践行、率先垂范的基础上,在家庭内部广泛宣传和发动,引领和感召全体家庭成员切实遵守文明城市创建的各项要求,积极投身文明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为广大市民作出应有的示范和榜样。

  五、活动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第一时间学习好、传达好、落实好各级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做到领导干部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全体党员众志成城,全力以赴,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投入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中。

  二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文明城市创建要让广大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要把文明创建工作和“六稳”“六保”紧密结合,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通过创建工作扎扎实实改善和解决在群众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力戒形式主义,防止扰民,让群众在文明创建中感受到温度。

  三要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利用主题党日、支部学习、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各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加强文明城市创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学习教育和舆论宣传,充分激发党员干部主动投身创建的热情和干劲,不断提升市民群众对文明创建的知晓率和支持率,努力营造机关“文明创建,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无锡市惠山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无锡市惠山区委区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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