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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惠山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主任会议纪要

    2012年6月18日,惠山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主任会议,听取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控告申诉工作情况的汇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金瑞、陈纯、陆栋梁、秦志宏,协理员林玉金、龚如清、芮卓君、孟建康、李永恒参加会议,区人民检察院和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2010年至2012年度,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控告申诉、举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常委会充分肯定了我区控告申诉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促使干部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结合检务公开内容,加强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大力宣传检察院控申部门的职能,促使控申举报工作深入人心,引导群众合法、理性表达诉求。有针对性地依法解决信访问题,耐心做好调解和宣传工作,消除群众顾虑和误解,有效保证处理涉检信访问题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进一步提高控申办案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超前排查相关问题,尽可能将纠纷与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不断完善“检调对接”机制,将控告申诉工作融合于大信访、大调解范畴,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沟通、协调和配合,推进社会矛盾的化解。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控告申诉案件的办理,严格遵循办理程序,创新办案方式,力求情理法的有机统一,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要充实和培养控申工作的中坚力量,努力提高控申检察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在继续发挥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作用的同时,不断提高年轻干警的工作能力,促使他们不断加强对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政策的学习,提升群众工作能力,以适应检察工作不断面临的新形势的需要,确保公正执法,文明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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