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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16年8月22日无锡市惠山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1年至2015年,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完成,取得明显成效,在推进法治惠山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保障、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全面推进法治惠山建设,使法治成为惠山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结合我区实际,从2016年到2020年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特作决议如下: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我国的国体、政体、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在宪法宣誓前专题学习宪法。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二、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结合学习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
    三、推动全民学法守法用法。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要接受法治宣传教育。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始终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培养全社会法治意识的“重中之重”。全面实行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和考试制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科学决策、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针对青少年处于培养法治意识、接受法治教育重要时期的特点,优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循序渐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教育。切实提高司法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加强法治宣传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实行司法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管理、依法决策的意识,提升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法律风险管理能力。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等活动,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不断提升全社会法治素养。
    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促进法律的规范作用和道德的教化作用相辅相成。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建立和完善学法用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宣传表彰制度。
    五、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规定变成引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范。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法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创新。遵循现代传播规律,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载体阵地和体制机制等创新。结合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新媒体新技术等在普法中的作用,推进互联网 法治宣传教育行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充分运用典型案例,结合社会热点,开展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
    七、健全普法责任制。区人民政府、各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普法责任。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落实各类媒体的普法责任,在重要频道、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展公益普法。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
    八、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区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工作保障,做好中期检查和终期评估,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建立主要执法部门向人大报告普法、学法、用法情况制度。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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