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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关于检查《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

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201810月)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直接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关系到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文化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我区文化繁荣工作,区委四届五次全会提出要把提升文化软实力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打造更高质量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是一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实现文化领域的公平、均等的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这部条例有利于统筹推进我区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填平公共文化服务的“洼地”,补齐公共文化服务的“短板”,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

为促进我区的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全区群众的文明素质,根据年初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于今年8-10月组织开展了《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执法检查,通过检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镇(街道)、村(社区)对相关法律的执行情况,全面了解我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现状,督促整改一些薄弱环节,提高我区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

为做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区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顾智杰担任组长,区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副主任陈纯担任副组长,区人大常委会驻会组成人员、有关办事机构负责人担任组员,部分区人大代表也参加了这次执法检查活动,具体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

按照执法检查方案,检查组组织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专题学习:7月至8月初,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组织全体成员自学《条例》的基础上,邀请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专家对全体执法检查组人员进行了专题学习辅导。

(二)调查研究:8月上旬,召开了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全面了解《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8月中旬,召开各镇(街道)分管文化工作的负责人、文化站负责人、部分村(社区)文化中心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围绕执法检查调研内容进行座谈交流;8月中下旬,实地检查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场所,查阅台账资料,进行明察暗访;同时组织问卷调查。

(三)集中检查:9月上旬,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集中赴相关镇(街道)进行现场重点检查,并听取区人民政府情况汇报,提出意见建议。

(四)全面总结:9月下旬,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汇总,起草并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执法检查报告经主任会议讨论确定后,提交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审议。会后将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审议意见发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督促政府改进工作,解决相关问题,确保《条例》的贯彻落实。

现将《条例》的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贯彻实施《条例》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以“文化强区”战略为引领,全面整合公共文化资源,大力推进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扎实开展文化惠民活动,着力打造文化服务品牌,全面提升了公共文化服务质量。

(一)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以来,全区累计投入文体设施经费达1.2亿元,为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文体设施提档升级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覆盖全区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逐步完善。目前,全区有区级文化馆1个、图书馆1个、学术馆(艺术馆)2个;镇(街道)文体活动中心7个;村(社区)文体活动中心115个,村(社区)的文体活动中心都达到了200平方米;文体活动广场165处,文体活动场地183处;农村文化礼堂(或有固定舞台场所)10个。

(二)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全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逐步提升,2015年至2018年上半年,全区各级共送演出、送戏曲到基层450多场次,年均放映公益电影1200多场,年均开展“阅读进社区”活动35场次。区文体局从2017年开始,着手“天上书阁惠山区城市阅读联盟”建设,采取政府指导扶持、商家投入运营的模式,创建社会化运营的阅读点13个,为群众提供了便捷、优美的阅读环境。各图书馆(室)、文化馆、纪念馆等实现全年无休免费开放。区图书馆年均举办阅读活动和征文比赛等12场次左右,进馆阅读人数达15万人次以上。区文化馆近三年共举办公益培训课程580多场,参加学习群众达22800人次;平均每年举办区镇(街道)文化工作人员、基层文艺特色团队成员、文艺爱好者培训班10场,参加1500多人次。各镇(街道)文化广场举办百姓大舞台文艺演出和相关活动120多场次。

(三)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区、镇、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均实现了100%达到省市标准,形成“15分钟娱乐健身圈”、阳山桃花节、百姓大舞台、天上书阁城市阅读联盟等文化品牌,社区文化节、家庭艺术节、全民阅读月等文化活动受到群众普遍欢迎。各镇(街道)确立了“一镇一品”发展思路,逐步形成了堰桥小戏、钱桥舞蹈、阳山民歌、前洲广场舞、玉祁戏曲、洛社音乐、长安小品的文艺特色格局。注重培育群众特色团队,共培育广场舞团队、腰鼓队、锣鼓队、舞龙队等各类特色艺术团队320支,每年给予20万元左右补助。搭建“惠山文化艺术大讲堂”平台。《焦裕禄》、《好人俞亦斌》等锡剧,受到专家和全区党员干部群众的广泛好评。在“百姓大舞台”、“四送”工程、全民阅读推广等活动中,进行公共文化购买社会服务的尝试,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进一步夯实。

二、存在的问题

我区在贯彻实施《条例》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区公共文化建设水平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仍存在着不少问题。具体表现为:

(一)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不平衡。全区镇(街道)、村(社区)级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参差不齐。各镇(街道)文化综合活动中心(文体站)虽然在面积上达到了国家和省级标准(2000平米以上),但除玉祁、堰桥、洛社以外,其他各板块的文化综合活动场所功能设施存在不足,场所分散,功能不全。部分村(社区)文体活动室面积达到10001800平方米,功能完备,运转正常,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也比较高,但也有部分村(社区)文化设施相对薄弱,受地域限制,缺乏活动场地,一些安置房、商业小区在建设过程中,活动场所配备不到位。

(二)基础设施投入不足。虽然近年来政府加大了对文化事业的投入,但缺乏稳定的增长机制,总量仍偏低,公共文化服务投入还不能做到随财政经常性收入同步增长。有限的资金投入主要集中在修建文化设施上,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经费仍显不足。部分镇(街道)用于文化建设的经费很少,也很不稳定,特别是对社区一级的投入更少。社区多功能文化活动室和农家书屋缺乏管理费用,书籍陈旧,向群众免费开放时间难以保证。加上部分村集体经济还相当薄弱,对文化基础设施,特别是对村(社区)文化活动场所的投入更是严重不足。文化设备还相当缺乏,有场地无器材现象还很普遍,村(社区)文化活动场所作为最基层的群众文化活动阵地,难以发挥其应有作用。

(三)群众参与度不够。现有的镇(街道)文体活动中心面积、功能、设施能够符合建设要求,但在公共文化服务的便利性、均等性方面还存在较大问题。根据调查问卷55%以上的群众反映,到文化活动中心的距离在10分钟以上。群众普遍反映,在开放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文化活动室无人问津,一些文体设施无人使用的问题。虽然我区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总量在不断增大,但由于管理和相关配套措施滞后,缺少基层组织必要的引导,导致公共文化基础设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部分已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利用率不高,运行状况不甚理想。有些设施名义上是文化设施,而实际上并没有行文化之实,造成闲置和“异化”。有些村(社区)文化站(室),由于缺乏活动设备和活动项目,除了棋牌室比较热闹,其它场所显得较为冷清,大部分的电子阅览室、农家书屋无人问津,闲置浪费。

(四)基层群众文化人才队伍缺乏。现有从业的工作人员中,缺懂专业、会管理的文化人才,特别是独立承担文化活动的编排、创作、数字化建设等人才紧缺,导致基层文化阵地没有最大化的发挥作用,离老百姓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按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标准要求,镇(街道)文体站不少于3个编制,目前我区只有长安街道文体站符合要求,三个镇(街道)文体站只有1人在编,其他三个镇(街道)文体站均在编不在岗。还存在队伍年龄老化、青黄不接、工作缺乏活力的现象。由于村级文化活动室基本设在各村委(居委会)办公地,由村级领导代管,事务多,人手缺乏,大部分的村(社区)文体活动中心的文体指导员(专管员)都处于兼职状态,一人身兼多职,疲于应付行政性事务,只能利用业余时间开展或为单纯应付上级检查而开展几次活动,无法真正投入到基层群众文化活动中去。

(五)对地方文化元素的挖掘尚需加强。惠山区地处江南水乡,有着悠久的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有着“四千四万”、老一辈乡镇企业家艰苦奋斗等精神的传承,有着青城导社、锡流精神等红色革命基因。但从整体看,系统挖掘、整体包装不足,局限于零散式的提炼,资源优势尚未有效转化为整体优势、品牌优势。有影响力的文艺精品不多,作品的表现形式还不够丰富,在省级、国家级层面拳头精品不多。

三、对策和建议

(一)强化宣传,提高对公共文化服务的认识。区镇两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性,紧扣区委四届五次全会关于提升文化软实力的要求,大力推进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区文体局以及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要对工作人员加强培训,让图书馆、文化馆、艺术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充分认识到所担负的责任和义务,深刻理解《条例》的各项规定,牢牢把握《条例》的各项要求,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能力。要扩大《条例》的社会宣传面,积极创新宣传手段和工作方式,利用各种方式和途径,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应依法享受的公共文化服务内容。

(二)多元投入,建立稳定可靠的资金保障机制。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将公共文化设施、公共文化产品、公共文化活动等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财政支出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和政府财力增长相适应。引导和鼓励社会参与,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为公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完善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简化审批登记程序,放宽公共文化服务准入条件,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制定本地区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导向目录,为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构建“快速通道”。

(三)对标找差,促进公共文化均衡发展。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规划建设,整合文化资源,大力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升级,根据人口分布和结构、环境条件以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需要,继续抓好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其功能作用。通过向上争取与自身努力相结合,整合资源、加快建设,逐步缩小与文化先进地区的差距,解决各镇(街道)、村(社区)之间文化发展不平衡问题。各镇(街道)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存在的发展不平衡问题,因地制宜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标准规范的镇(街道)文体活动中心。推进“一村一品”工程,因地制宜建设村级文化礼堂、乡村舞台,努力让公共文化服务再上新台阶。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监督和指导,进一步协调解决部分基层单位文体活动场所弱化的问题。

(四)适应需求,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以人民群众为中心,多举办富有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多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培育公共文化服务品牌,提升文化品位。通过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公众评价和反馈机制,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群众文化需求,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多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大力挖掘惠山区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加强对惠山地域文化、先进人物事迹的挖掘、宣传,打造一批叫好叫座的文化精品。鼓励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科技创新手段,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互联网融合,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手段,实现数字化文化资源的共享,努力打造现代公共文化惠民服务的升级模式。

(五)引养结合,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引”“养”结合的方式,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一方面要积极创造条件引进高层次专业文化人才,建立和完善公共文化人才引进、培育和激励机制,大力引进培养公共服务领军人才。另一方面培养本土文化能人,扶持基层群众文化队伍,充分发挥他们在活跃群众文化生活、传承发展群众文化方面的作用。要合理配备公共文化服务从业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备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的人员编制,做到定编定岗、专职专用。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要求,编制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对从业人员进行分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服务能力,调动文化专业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推进我区公共文化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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