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惠山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主任会议,听取区人民法院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的汇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计佳萍,副主任方瑛、岳中云、陈纯、秦志宏出席会议。区人民法院院长凌芝,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惠山区民营经济高度发达,民营企业数量众多,各类经济活动活跃频繁。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不断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是人民法院依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围绕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标和区委“4331”工作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审判实践,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摆在重要位置,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充分履行审判职能,为惠山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对区人民法院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建议区人民法院要提高认识站位,积极主动作为,自觉担负起服务好、保障好和推动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时代使命,按照区委要求坚定不移地履行司法职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践行司法理念,抓住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司法领域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保障企业的合法利益,营造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需求导向,搭建法院和企业经常性联系沟通平台,倾听企业司法需求,为民营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增强民营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帮助民营企业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有效避免经营风险;加大司法宣传,强化以案释法,推动形成有利于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虞紫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