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参与和指导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指导基层工会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
2、承担职工技术协会的管理职能,指导和推动职工开展技术协作活动。
3、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及班组建设工作。
4、承担全国、省、市、区劳模和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比、表彰和管理等具体工作。
5、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职工劳动保护。
6、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以及新扩改建项目劳动保护设施的审查验收。
7、参与有关职业安全政策、措施的制定;检查监督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措施的执行,督促企业开展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
8、承担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承担职工技术协会的管理职能,指导和推动职工开展技术协作活动。
3、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及班组建设工作。
4、承担全国、省、市、区劳模和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比、表彰和管理等具体工作。
5、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职工劳动保护。
6、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以及新扩改建项目劳动保护设施的审查验收。
7、参与有关职业安全政策、措施的制定;检查监督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措施的执行,督促企业开展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
8、承担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