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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羁押没法上班算旷工吗?

  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共创和谐人人有责。大家好,小惠又回来给大家进行微普法了。今天讲一讲员工被羁押没法上班,这种情况算是旷工吗?

  话说阿龙是一家变电公司的职工,已经和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4年8月10日,阿龙因交警处理事故时拒不配合被处以行政拘留十天;2014年8月20日,他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2014年9月1日,又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

  拘留期间呢,阿龙的妹妹阿凤怕哥哥失去工作啊,就赶紧帮着哥哥补办了休假申请,假期时间为“2014年8月11日至8月29日”,公司人事部门表示同意。结果呢,9月23日,公司发出一封《要求阿龙同志到岗的送达通知书》。9月26日,公司通过阿凤了解情况才得知阿龙竟然被法院判处拘役啦。

  11月7日,公司向阿龙寄出了《要求阿龙同志到岗的再次送达通知书》,要求他于11月28日前到公司接受处理,逾期公司将直接予以解除劳动合同。11月19日,公司行政向企业工会提交了《关于阿龙连续旷工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的函》,公司工会表示同意。11月24日,公司以阿龙“连续旷工”为理由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

  公司这一系列举措可谓是紧锣密鼓啊。阿龙不乐意了啊,就在此后不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赔偿金391968元,地方仲裁委支持了他的一诉求。这一下,公司不干了,法务一研究,干脆提起诉讼。

  诉讼结果又会如何呢?

  法院认为啊,阿龙在2014年9月1日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无法履行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责任在其本人。并且,自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11月19日,也就是公司向工会提交《关于阿龙连续旷工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的函》那一天,阿龙不能履行劳动合同已经60多天,构成连续旷工15日以上的事实,达到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简而言之啊,二审法院认定阿龙无法履行劳动合同,责任在其本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无需支付赔偿金。

  小惠看了一下咱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合法行使单方解除权的六种情形。本案中,公司没有依据第三十九条第六项,也就是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而是依据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也就是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形,解除与阿龙的劳动合同,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开车也好,开公司也罢,咱都得守法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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