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人 民
无锡市惠山区委员会四届四次会议
政治协商会议
提 案 第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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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关于加强我区房地产中介市场监管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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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提者 |
姓名 |
虞敏君 |
界别 |
民主党派 |
所属两委 |
人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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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惠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18861505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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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名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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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意见 |
主办单位 |
区市场监管局 |
提案委员会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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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办单位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行政审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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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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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其他 |
分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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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类型 |
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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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内容
近几年,随着市场经济、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房地产市场日渐繁荣,房地产中介行业作为房地产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中介市场日趋活跃。因先照后证的实施,房产中介机构也逐年增多,有的经营不规范,导致出现的矛盾纠纷比较突出,有的超范围经营,给中介市场带来一定的混乱,因此,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我区房地产中介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依法办理备案偏低。目前,我区已经领取营业执照可开展房地产业务活动的经纪机构和中介共有484家,其中依法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只有12家,占整个中介机构的2.5%;其余97.5%均未按照法律要求及时到住建部门备案登记,给监管带来一定的难度。
二是从事房地产经纪资格的人员偏少。备案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最低要求是具备房地产经纪资格执业人员3人,从走访调查中发现,绝大多数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无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人员,大多数领取营业执照后不申请备案,主要原因是不能满足执业人员数量的要求。
三是房地产中介开展业务不规范。在开展活动中,中介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要素不全不规范,提供的房源信息不完整,甚至还有隐瞒抵押等限制房源信息,导致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矛盾纠纷不断。
二、建议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区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完善联动管理制度。建立联动机制,明确房地产中介市场管理工作责任机制,市场监督管理、住建、物价、税务等部门,联动开展巡查监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形成监管合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行政审批时应规范经营范围和内容,对于长期不开展的经营活动可及时调整,便于后期行业部门监管。
二是严格落实中介机构备案制度。要大力宣传加强房地产中介市场管理的重要性,市场监督、住建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定期通报房地产中介机构工商登记和备案信息,严格落实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制度。在政府网站公示备案、未备案的中介机构名单,提醒群众防范交易风险,审慎选择中介机构。
三是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管理。要求中介机构发布的房源信息做到内容真实、全面、准确,引导鼓励中介机构、业主在无锡市房地产市场网上发布真实可靠的房源信息。严格规范中介机构不得发布未经产权人书面委托的房源信息,不得发布隐瞒抵押等影响房屋交易的信息。
四是加强行业信用管理。加强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及时将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良好行为以及不良行为记入信用管理平台,并向社会公示,加强从业人员信用管理。
关于区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27号
提案的复函
尊敬的虞敏君委员:
您在无锡市惠山区政协四届四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加强我区房地产中介市场监管的建议》的提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已交我局牵头,与区住建局、行政审批局共同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接到该提案后,我局召开会议,对提案内容进行专题研究,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办理责任人,并就提案办理情况,多次向您征询意见,并邀请您参加我局与住建局、行政审批局分管领导的联合会商会议,共同研究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整治工作。
针对提案中所提出的我区房地产中介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区市场监管局和区住房建设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分管负责人及业务科室多次会商,统筹协调联合发文,组织联合检查,按照职责分工对全区重点房产中介机构进行抽查。区行政审批局提供房产中介机构注册情况,区市场监管局主要检查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和价格收费情况,区住房建设管理局主要检查中介机构依法办理备案、执业人员房地产经纪资格、中介机构开展业务规范方面情况。联合检查的具体情况是:
一是明确对象,突出重点。检查对象为辖区内从事房地产经纪中介服务活动的重点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共检查68家房产中介机构。市场监管局的检查内容主要是商品房明码标价、房地产广告宣传、商品房销售买卖经营行为等消费突出重点问题的巡查检查。住建局以发布虚假房源、未将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信息告知购房人,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及侵占或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等中介服务为主要检查重点。
二是结合问题,严查严处。实行三个“严厉”,严厉查处实施价格串通、囤积出租房源、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收取明码标价以外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一项服务可以分解为多个项目和标准的、未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和标准、混合标价等房地产广告宣传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者降低服务标准商品房销售买卖经营违法行为。从检查结果看,被查单位主要存在未进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异地经营问题、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以及部分无照经营等问题。
三是跟踪整改,确保闭环。检查中发现10家房地产中介机构未到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住建局已下发及时进行经纪机构备案告知函。对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房地产价格和信息的10家房地产中介机构组织了约谈,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督促辖区内房地产经纪机构针对检查表内的内容自查自纠,自觉整改落实。对异地经营的5家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将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对3家无照经营机构限期办理营业执照,68家经纪机构和房产中介签订了诚信经营承诺书。
四是宣贯结合,建立监管长效机制。通过开通投诉举报热线,畅通群众投诉渠道,着力构建共治共管的局面;坚持抽检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并重,加大宣传《关于加强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无锡市房地产经纪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引导房地产经纪机构、中介单位和个人自觉维护房地产经营市场,营造诚信经营市场环境。
下一步各部门将按照房地产中介市场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共同研究出台我区规范房地产中介企业的实施意见,同时,区市场监管局要牵头相关部门充分利用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证照信息联动、双随机监管和联合惩戒功能,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管理;区住房建设管理局要不断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管理、督促落实中介机构备案制度;区行政审批局严格规范中介机构经营范围和内容,并按照相关工作职能,建立和完善对房地产中介市场监管的联动机制,实施常态化监管,严厉打击房地产中介企业的违规违法行为,有效确保我区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健康、有序。
再次感谢您对房地产中介市场管理和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和关心、支持!
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