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业管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业公司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显现,因为物业管理形成的信访、群访事件不断增加,成为影响政府公信力的消极因素。
以惠山区国慧商务广场为例,物业管理就是“有标准、有设施、无服务”。在物业管理费收取上,物业公司与业主常常不能统一意见,物业公司自行定价(7元/月/平方),业主意见非常大;物业管理人员以管理者自居,服务意识差,服务质量不到位,业主投诉无门或是投诉后问题解决不了,往往引发矛盾;房屋开发商往往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或控制物业管理,形成垄断局面或既成垄断事实,使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地位不对等。同时,物业管理领域的各种纠纷、投诉呈不断上升趋势。真是“干啥啥不行,收钱第一名”。目前,我公司所在地(国慧商务广场C栋)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物管人员素质偏低
物业服务企业专业性不强。从业人员水平参差不齐,大多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岗前培训,不能熟练掌握养护、维修等专业技能,不能满足业主日常生活的实际需求。保安人员普遍年龄偏大,难以应对突发事件。许多物业是开发商以委派形式介入,聘用人员多数无资质、文化程度低,处理问题语气生硬、方法简单,造成业主与物管企业之间的对立。
物管收费开支不透明
物业服务收费及支出情况,不能及时公布公示,接受业主的监督,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管权,业主权益得不到维护。对物业服务企业缺乏制约和监督机制,导致业主权利长期被漠视,业主提出的合理诉求无法得到解决,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
公共设施形同虚设
为节约运营成本,物业公司提供与收费标准严重不匹配的服务。整栋写字楼六部电梯只运行三部,早晚上班高峰期间经常出现电梯口人员拥堵。同时地下室电梯长期处于关闭状态,为此业主们都是怨声载道。由于惠山区行政审批中心位于国慧商务广场内,前来办理相关业务的群众比较多,地下室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愈演愈烈,物业公司熟视无睹。
新年伊始,新更换的物业公司在未和业主沟通的情况下,对广场地下室车位重新编号,车库进出口安装收费监控系统,拟对所有进入广场的车辆实行计时收费。作为惠山区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群众车辆日流量大,物业公司一刀切的收费行为,在全市热情创建文明城市的浪潮中很值得商榷!
为此如下建议:
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大《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使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及定位。建立物业服务考评制度,对物业管理情况进行年度评价,并将结果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年审的重要内容。明确物业公司管理单位和部门,向社会公布监督投诉电话,让业主有说话的地方,不能只靠媒体呼喊;要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进入和退出的有关制度,并具体组织实施。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机制,使相关人员能熟练掌握岗位技能,逐步实现各项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街道办和物业管理部门大力推动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制度,及时督促公布物业费收缴情况和支出使用情况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维修资金使用等收支情况,定期向业主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建立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加强对各小区前期物业的监管,对现已存在的小区违建严管、真查、实纠,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