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政协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委员会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提案工作

关于安置房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的建议

                             提   案   第116号

案 由

  关于安置房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的建议

主提人

  提案委

提案内容

  2000年左右,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宅基地审批逐步停止,我区针对辖区居民中的无房户、应建未建户、离婚无房居住户、结婚住房紧张户、人口多住房紧张户等情况,根据《关于农村村民购买安居房的管理办法》规定,可以通过申请购买多层公寓房(安置房)等途径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全区共计约4000户左右。截至目前,该批房屋已经交付并实际入住多年,但不动产办理问题迟迟没有明确说法
  随着安置房办证政策在全市范围内的推进落实,目前大部分拆迁安置户的安置房都符合办证条件,只需凭拆迁协议经建设部门审核后即可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安置房房屋产权证。在此背景下,该批购买多层公寓房的群体曾多次反映要求办证,但经向住建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了解,由于目前没有相关政策文件,这部分房屋的不动产证暂时无法办理。
  近期,随着堰桥街道、长安街道边界管理调整工作的推进,新惠、金惠、堰新等三个社区将划归堰桥街道管理,购买新惠、金惠多层公寓房的住户担心边界调整之后将更加难以解决,多次到区、街道两级咨询有关进展情况,矛盾有激化上行的风险,是边界调整是否能够平稳过渡的一大矛盾隐患,因此建议区相关部门针对该民生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制定该类房屋不动产证的办理政策,尽快有效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主办单位

  惠山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会办单位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答复内容

  目前,我区办理的安置房不动产权证书,均为征地拆迁安置房,须提供由惠山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审查通过的安置审核汇总表,房屋征收办主要对征地拆迁安置房取得人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才会进入办证环节。
  针对您所关心的通过购买取得的安置房办理产证问题,目前仍然处于无法办证状态。依据《惠山区拆迁安置房安置审核工作细则》(惠住建发〔2016〕112号)第四条第5款规定:因《无锡市惠山区农村村民购买多层式公寓住宅管理办法》(惠府发〔2005〕40号)取得的安置房,待另行出台相关政策后给予办理安置审核。目前,住建局暂未出台相关政策,无法办理安置审核。我部门如为购买取得的拆迁安置房办理不动产权证,就缺少必要的收件材料。
  我部门将一如既往,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配合做好政策研究工作,对审核通过的购房人加快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山分局
                      2021年6月8日

答复日期

  2021年6月8日

 

 

电话:0510-83598637    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文惠路8号

备案号: 苏ICP备09100111号   版权所有:政协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委员会

无锡市互联网违法和有害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