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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多层公寓不动产权证办理的建议

                             提   案   第66号

案 由

  关于农村多层公寓不动产权证办理的建议

主提人

  社会法制委

提案内容

  2000年左右,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全市农村宅基地审批逐步停止,针对辖区居民中的无房户、应建未建户、离婚无房居住户、结婚住房紧张户、人口多住房紧张户等情况,我区在2005年出台了《关于农村村民购买安居房的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可以通过申请购买多层公寓房(安置房)等途径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截至目前,该批房屋已经交付并实际入住多年,但不动产办理问题迟迟没有明确说法,随着时间的推移,该矛盾上行风险逐步加大,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受安置房办证政策影响。该批房屋一般都处于拆迁安置小区,随着安置房办证政策在全市范围内的推进落实,目前大部分拆迁安置户的安置房都符合办证条件,只需凭拆迁协议经建设部门审核后即可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安置房房屋产权证。受此影响,该批购买多层公寓房的群体办证意愿逐步加强。

  二是群众法律意识增强。第一批申请购买多层公寓房的群众已近20年,随着年龄的增大,想在有生之年将所住房屋办理好产证,明晰产权,为后辈解决后顾之忧的意愿越发迫切。

  三是置换需求逐步提升。随着社会的发展,部分群众对于住房改善的需求不断提升,希望通过置换的方式购买新的商品房,而房屋置换的前提就需要办理好产证。其中部分群众已经私下将房屋转卖出去,买方出于入学、落户等需求,也是迫切要求办理产证。

  四是区划调整因素影响。因长安、堰桥两个街道部分区域区划调整,部分居民认为多层公寓办证问题在原街道都多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担心变更街道后新官不理旧账,更加无法解决,因此来区反映频次明显增多。

  2018年,区政府出台了《无锡市惠山区农村村民购买多层式公寓住宅管理办法的补充意见的通知》(惠府发[2018]86),明确如遇征收拆迁,已购多层公寓应与农村被征收住房的安置补偿合并处理。工作中我们了解到要求办证的群体中,有一部分对象老宅已经被征收拆迁。但实际安置过程中,18年政策在基层的落实、执行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脱节。造成部分板块针对群众按政策购买的农村多层公寓未对照上述文件要求进行合并处理,导致办证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这个矛盾,涉及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关切,且群体性广,民意强烈,如得不到有效应对,恐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舆论炒作。因此,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建议对该群体的办证问题要摒除“投鼠忌器”的观望态度,拿出更有温度的人民立场,更有担当的务实举措,进行分步处置,一方面对购买农村多层公寓后,老宅目前已经实施征收的对象,应参照上述文件精神,把购买的农村多层公寓纳入拆迁协议合并处理,参照安置房办证路径解决办证问题;另一方面,对目前农村老宅暂未征收的对象,以及无房户、应建未建户等对象,建议相关部门要怀揣更有温度的民本情怀,拿出更有担当的务实举措,稳妥推进,逐步消化该群体的办证矛盾。

主办单位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会办单位

  惠山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答复内容

  为切实推进解决我区农村村民购买的多层式公寓住宅不动产确权登记办理工作,收到建议后,区政府高度重视,并组织区住建局、区资规分局与市住建局相关处室、市资规局以及其他区住建局等单位进行了沟通交流,专题研究解决该项建议,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前我区多层式公寓(安置房)办证的相关情况

  惠山区农村村民购买多层式公寓住宅(安置房)是在特定历史背景下的一项政策,自2005年实施以来,我区该类群体不断增加,且面临无法办证的实际困难,目前,从市级层面来看,并无明确的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根据摸底调查,全区现有购买安置房数量约为1900套左右,且各镇(街道)在操作实施过程中,标准不一,甚至有部分购买户并不符合惠府发〔2005〕40号文和惠府发〔2018〕86号文,为后期解决办证问题遗留下了较大阻碍。2021年,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现行政策作出了《关于农村多层公寓不动产权证办理建议的回复》,提出对于购买多层式公寓住宅(安置房)无法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发证。

  二、多层式公寓(安置房)办证的工作实施意见

  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让利于民、完善手续”的原则,为切实解决该问题,我区将按照惠府发〔2018〕86号文第五条“如遇征收拆迁,已购安置房应与农村被征收住房的安置补偿合并处理”的原则进行分类处置。第一类为符合惠府发〔2005〕40号文和惠府发〔2018〕86号文,且已经拆迁安置的对象,可合并处理办证;第二类为符合惠府发〔2005〕40号文和惠府发〔2018〕86号文,不涉及拆迁的无房户,参照第一类审核后办证;第三类为符合惠府发〔2005〕40号文和惠府发〔2018〕86号文,少房户且仍未拆迁的,暂时不予办理,明确在今后拆迁安置时合并处理。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的,坚决不予办理。

  (一)政府主导,明确方向。按照依法合规,化解信访矛盾和服务群众的原则,区住建局、区资规分局积极开展了相关调研,并向无锡市房屋管理服务中心汇报请示了相关情况,寻找政策依据,但从目前答复意见来看,省、市层面并无出台过相关文件,周边城市也无类似情况,因此,为解决该历史问题,加快推进安置房办证工作,我区将进一步明确处置意见,并研究分类处置的对象,为切实解决该问题提供保障。

  (二)把握原则,制定规范。按照“尊重历史、能办则办、最便捷办、最小成本办”原则,由区资规分局和区住建局有针对性地梳理购买多层式公寓住宅(安置房)办证流程,拟定切实可行办证方案,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上级部门或区政府,待批准后按照方案加快该类安置房办证登记工作,统一办证流程和口径,明确办证收件材料,为加快安置房办证打下政策性的基础。

  (三)区镇联动,协调配合。为加强沟通协调、加快工作进度,成立区级工作专班,并由各镇(街道)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该类安置房办证工作,牵头协调村(居)委、村建站、拆迁办、农办、纪工委、自然规划等部门协同推进摸底、审核、办证工作,重点梳理多层式公寓(安置房)的分配处置情况。同时,定期就该类安置房办证过程中遇到的焦点、难点和卡点问题进行协调,严把购买资格、合同审核关,发挥统筹兼顾、协调联动的作用,同时确保办证合法,杜绝廉政风险。

                        无锡市惠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日期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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