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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机制建设的建议

                            提   案   第144号

案 由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机制建设的建议

主提人

  社会法制委

提案内容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区消防工作取得明显进步,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全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明显提高。但是,当前消防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全市“小火亡人”事故时有发生,2021年7月9日发生的惠山区前洲街道有缘足浴店亡2人的火灾事故为全区消防工作敲响了警钟。

  “7.9”事故暴露出以下主要问题:一是经营场所不符消防安全要求,经营人主体责任不落实,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逃生自救能力不强。二是基层监管体制不健全,监管力量不足。消防体制改革后,公安派出所对消防监管逐渐弱化。消防部门、镇(街道)三产办等部门现有监管力量无法覆盖面广量大的沿街店铺、九小场所、小商贸个体。消委办和安委办合署办公,这两项繁重的工作职责,由原负责安监工作的人员兼任,统筹协调消防安全工作的力量不足。三是基层消防监管能力不足。基层检查人员对“三合一”场所的监管业务能力不足,室内自动喷淋系统无水、应急逃生通道不足及未设置防烟分区等隐患检查不出来,对二、三楼加装不锈钢防盗窗且存在住宿现象,整改措施不坚决、不落实。

  为解决以上问题,建议如下:

  1.明确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委办实体化运行。镇(街道)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相关部门或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领导镇(街道)消防工作。明确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为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实施消防工作。完善消委办人员组织,配备不低于3名工作人员,统筹协调派出所、综治办、安监局、物管办等基层监管人员。

  2.厘清基层监管职责边界,确保日常监管全覆盖。进一步厘清公安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局、社会事业局、经济发展局、建设局、政法和社会管理局等部门监管职责边界,明确辖区单位场所监管主体;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监管,组织网格力量开展日常巡查,延伸安全监管的视线和触角,切实打通基层消防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

  3.完善消防监管工作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镇(街道)各相关部门、网格员应明确消防监管范围底数及监管检查、巡查频次,明确任务分工和检查标准,并建立工作例会、消防检查、定期会商、隐患整治、宣传培训、督导考核等工作制度。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消防主体责任,加大对消防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4.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火灾防控能力。镇(街道)及消防、公安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应大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发放、张贴“三合一多合一”、消防安全警示挂图,积极为商户讲解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发生火灾如何正确报警,如何扑救初期火灾,如何进行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

主办单位

  惠山消防救援大队

会办单位

  

答复内容

  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消防安全面临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您建议中指出的经营场所不符消防安全要求、经营人主体责任不落实、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逃生自救能力不强;基层监管体制不健全、监管力量不足;公安派出所对消防监管逐渐弱化、基层消防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在全区范围内都有不同程度存在。为强化基层消防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机制建设,近年来我们在健全责任体系、强化日常协作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委办实体化运行。

  惠山区消委会成立由常务副区长为主任,分管副区长为常务副主任,政府办、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相关领导为副主任,有关部门及板块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区消委办),设在区消防救援大队。目前区消委办设有主任1人、副主任2人,工作人员2人。

  各板块消委会都成立由镇长为主任(个别板块由书记、镇长同时担任),分管安全副镇长、政法委员为常务副主任,相关党政领导为副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并每年定期下发正式文件对人员变动进行修改。

  各板块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消委办),目前全区7个板块均已完成挂牌,独立设置消委会办公室,建筑面积都能满足3-5人基本办公需求,办公器材基本配置到位。消委会主要职责、消委办工作职责、消委会组织框架图、板块网络组织架构图、公共消防设施及力量分布图都已上墙。

  下一步,区消委会将继续推动镇街消委办实体化运作,加大督导、考核力度,着力解决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监管“最后一公里”难以打通等问题。

  二、厘清基层监管职责边界,确保日常监管全覆盖

  区消委办提请区政府常务会审议下发《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建设的意见》,分别就完善开发区、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健全消委会办公室及成员单位日常工作机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三大部分进行了说明。第一部分对基层消委会组织机构进行了明确,并就各项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等方面提出了要求。第二部分着重强调了基层消委办日常工作机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任务分工,加强火灾隐患动态监管,逐一明确小单位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主体,建立隐患排查督改闭环流程。整合公安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和网格员三支主要基层监管力量,落实“双备案”制度,每季度根据辖区实际调整并报区消委办备案,确保无遗漏、无盲区地开展消防监管和隐患排查。第三部分对全区基层消委办组织制度进行了明确,强化督导考核运用,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工作。

  下一步,建议以高效统筹公安派出所、专职网格、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等基层多种消防监管力量为“小切口”,形成主攻方向,打造工作平台,汇聚智慧治安消防模块、网格化治理平台消防模块等有关消防隐患信息,实现业务处理“一网协同”,解决基层部门多头管理、信息孤立、数据不共享、有监管盲区、不能形成监管合力的问题,将单位底数、检查内容等数据化、清单化,将任务派发、检查录入、情况反馈等功能流程化、可视化,畅通渠道、打破壁垒,实现基层消防监管的有效、高效和长效。

  三、完善消防监管工作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区消委办每月下发工作提示函指导各板块消委办统筹开展消防工作,并定期组织基层网格力量开展消防业务培训,推动各板块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宣传培训、智慧消防建设等纳入大安全领域协同推进。各板块消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或推动各成员单位对辖区单位、“九小场所”、外来人员集中住宿点、“三合一”等重点场所开展监督检查,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住宅小区百日攻坚和居民自建房、群租房、高层建筑、出租厂房、电气线路等专项整治工作。各板块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能结合地区实际,加大资金投入,部署开展针对性治理工作,其中:阳山镇在群租房治理中按每户1.4万元的补贴标准改造群租房,惠山区洛社镇下发《群租房奖励实施办法》,对群租房改造示范点予以评星定级,共发放奖励270万元;经济开发区投入300万元用于修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施;洛社镇投入248万余元用于补贴及奖励出租厂房专项治理工作。

  下一步,区消委会将加强对基层网格力量的消防业务培训,定期采取针对性授课,提升发现、督改火灾隐患和消防宣传教育的能力,提高监管效能。

  四、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火灾防控能力。

  区消委办针对季节火灾特点,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全面推进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积极申报省、市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在社区、学校、行政村、重点单位、大型综合体、大型医疗机构建设消防体验室(点)及消防主题公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强化消防科普、警示教育和提示宣传,广泛发动基层网格力量、消防志愿者、消防宣传大使等,重点对老弱病残等群体开展面对面教育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区消委办每年根据消防宣传月的相关要求,发动各消委会成员单位在宣传月期间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提高全区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下一步,区消委办将进一步强化“浸润式”基础宣传教育,持续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将消防知识融入普法、科普、职业技能培训等培训教育体系,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无锡市惠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答复日期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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