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成为城市管理的重要部分,扮演着城市管理的重要角色,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城市居民日常生活质量和社会和谐稳定,物业管理工作成为每一位市民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但由于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管理体制不顺、业主对物业服务的需求呈现多元化趋势等原因,小区物业管理的矛盾纠纷问题越来越突出,诱发影响社会稳定事件也越来越多,规范小区物业管理迫在眉睫。
为此建议如下:
1、强化部门监管职能。强化部门监管职能,要完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准入机制,把好小区物管企业进驻招标关。加强对物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物管人员工作水平;完善物业企业资质认证,从企业注册资金、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数量、相关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数量等方面进行完善,提高物业准入门槛,从源头上保障物业企业服务水平;对存在问题多、服务水平低、管理能力差、群众投诉集中的企业及时通报、诫免,直至勒令退出。
2、要强化业主主体责任。努力形成小区物管各方共治格局,加强对业委会成员的培训,使其能合理反映业主诉求,引导业主遵守小区公约,监督物业履行合同,协调物业矛盾纠纷;畅通业主与业委会、物管企业沟通渠道,倡导建立业委会定期或不定期会议制度,确保物业管理问题得到及时反馈和有效沟通;物管企业要正确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认真研究解决小区业主反映的问题,采取有效方式公示自己的工作、真实的收支情况等,增加透明度,提升满意度。
3、破解物业费收缴难题。物业收费难、业主不交物业费,直接导致物业服务质量的下降。要强化宣传教育,使业主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树立“花钱买服务”的物业消费观念。要采取得力措施,对无正当理由拒缴物业费的业主,要在小区宣传栏、报纸、电视台等媒体进行曝光,对长期无理拒缴、拖欠物业费者,物管企业可依法维权。法院对类似案件可简化程序,可考虑到小区内现场开庭,快速审结、执行清理拖欠物业费行为。
4、要妥善解决开发商遗留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开发商遗留问题进行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分类制定解决方案。对属开发商保修范围内的由开发商负责解决;对属维修维护不力的由物管企业解决;对业主自身行为造成的业主自行解决。对必须启用大修资金的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申请程序,扩大维修基金应急使用范围,提高基金使用率。同时,加强对新建商品房的质量监管,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出现。
5、集中解决业主反映的突出问题。分期分批对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整治。重点对小区道路、绿化、管道管线、停车位、路灯、监控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并通过新建、租赁、购买等方式解决住宅小区综合服务用房不足或缺失问题,彻底解决长期困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老大难”问题。针对停车位日趋紧张问题,可以经有关部门批准和业主同意后,对小区内绿化和公共部位进行适当调整和改造,增加停车位。
6、鼓励支持物业公司做大做强。扶持优秀物管企业发展壮大,鼓励企业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完善物业公司公开招投标选聘机制,促使物业公司比管理、比成本、比质量、比服务、比信誉、比效益、比品牌,优胜劣汰,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提高服务水平。实行奖惩制度,探索设立政府奖惩基金,专款专用,每年对物业公司进行考评,考评靠前的给予奖励,引导物业公司规范管理。
7、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及小区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媒介载体,加强物业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和物业知识的宣传,引导广大业主既要正确维护自己的权利,又要自觉履行好应尽义务。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社会公德和小区“公约”,自觉缴纳物管费用,争做文明业主,争当合格公民。新闻媒体要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加强对小区物业管理的舆论引导和监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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