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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诉讼(仲裁)调解组织配置,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建议

                             提   案   第83号

案 由

  关于加强诉讼(仲裁)调解组织配置,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建议

主提人

  社法委

提案内容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目前,在纠纷解决过程中,所涉及的司法调解主要是包括惠山区法院两诉中心的诉前调解以及惠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司法调解,而残疾人一般作为一方民事主体参与到调解活动中。2022年,惠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区残联的支持下,成立了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由专业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共同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帮助。在提供法律服务中发现,目前对于残疾人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有待提高。具体包括:在惠山区法院及各法庭诉前调解过程中,特别是涉及继承案件、离婚案件调解中,对于残疾人权益保护不够,在财产分配中,未能优先保障残疾人的权利,更多是以平等主体进行处理。另外,残疾人士反馈,部分家庭中存在对残疾子女的歧视,特别是在家庭财产分配上和家庭开支费用上,存在有损残疾人的行为,将房产、财产留给无残疾的子女,而要求有残疾的子女承担父母的赡养费用。
  为更好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建议如下:
  一、成立涉残维权调解组织,在区属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中聘请资深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作为调解员,在处理我区涉残案件的调解过程中,能够充分考虑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优先保障残疾人的利益。同时,邀请专业人士,对区法院及法庭以及驻区劳动争议仲裁委的调解员进行涉残案件调解的专业培训,在处理涉残民事、劳动案件时,能充分考虑残疾人的权益。
  二、依托全区20多家“残疾人之家”,由残联、社区、司法、律师(法律工作者)共同组成调解网格,在日常开展活动过程中,及时发现损害残疾人权益的事务,主动开展调解工作,更好的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三、在处理劳动争议及人身损害案件过程中,对于工伤、事故致残的当事人,为申请评定残疾人证,残联及纠纷处理机构主动关心,协助申请评定工作。
  四、加强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的指导和管理,发现存在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同时,依托企业设立的“残疾人之家”,为残疾人员工提供其他方面的法律帮助。

主办单位

  区司法局

会办单位

  区人民法院、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答复内容

  残疾人是社会特殊群体,关爱残疾人,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群体谋福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提出: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残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采取以下措施,妥善化解涉残疾人纠纷,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传递司法关怀。
  一、强化阵地建设。落实惠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残联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依托全区21家“残疾人之家”建立法律援助和调解工作联络点,在部分“残疾人之家”试点建成助残特色调解工作室,由区司法局和区残联联合打造“惠法护残”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在区属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中聘请资深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作为调解员,实现“残疾人之家”律师联系制度全覆盖,为残疾人就近就便提供法律援助和调解服务。
  二、深化部门联动。配合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衔接工作,做好救助信息互通、救助审查情况反馈等工作,在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为救助对象提供残疾评定、申请救助、法律援助等服务。开展“益心为公”志愿服务,发挥残疾人权益保护专长,融入公益诉讼事业,参与检察监督,切实当好“宣传员”“咨询员”“服务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切实保障权益。法院在审理涉残疾人民事、劳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充分保障残疾人的利益。同时,秉持调解优先原则,联合涉残疾人相关调解组织,共同进行案件调解工作,妥善化解涉残案件。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对于工伤致残的当事人,积极为其申请评定残疾人证,协助申请评定工作。
  四、加强集中指导。构建法律服务网络,针对残疾人家庭婚姻、财产等纠纷,与所在辖区司法所联动,在前洲西塘车圈厂、洛社锡容电器厂等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建成助残特色调解工作室,借助司法行政力量,培养专业调解人员,摸排矛盾纠纷,积极开展普法培训、法律援助和矛盾调解等服务,组织“车间课堂”“餐桌调解”等活动,及早发现、解决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行为,更好地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区司法局把助残特色调解工作纳入年终评先评优序列,对助残解纷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予以表彰,以激励和调动开展助残工作的积极性。
  五、加强业务培训。区司法局将定期邀请专业人士,对区法院以及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助残特色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员进行涉残案件调解的专业培训,讲解涉残案件重要法条及调解注意事项,进一步提高调解员业务水平,在处理涉残民事、劳动纠纷案件时,充分考虑和维护残疾人的权益。
  六、推进劳动服务。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深入涉残企业组织“用工体检”活动,联合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工伤认定等职能科室深入企业,对企业用工、合同签订等进行合规性审查。开展上门服务巡回庭活动,在洛社、堰桥、钱桥、前洲等镇(街道)设立巡回庭,对涉残劳动争议下派仲裁员现场开庭,并利用开庭的机会,邀请涉残企业旁听和座谈,以案说法,切实维护残疾人用工群体权益。
                        无锡市惠山区司法局

答复日期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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