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5-08  来源:廉润惠山

  为进一步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根据省、市纪委“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要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的要求,现将近期查处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惠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惠山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戴承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5年,戴承伟在担任惠山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人员、副站长期间,先后多次接受服务、监管单位相关人员送的现金、购物卡等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8000元。戴承伟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出全部违纪所得。

  2、惠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惠山区建筑安装管理处副主任黄汇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0年1月至2015年1月,黄汇奋在担任惠山区建筑安装管理处工作人员、副主任期间,先后多次接受服务、监管单位相关人员送的现金、购物卡等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1000元。黄汇奋被给予记过处分,退出全部违纪所得,免去惠山区建筑安装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以上通报的两起问题十分典型,当事人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礼品,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增强敬畏意识,守住底线。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十项规定精神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把管和治更多体现在日常,抓常、抓细、抓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盯隐形变异“四风”,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一律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

中共无锡市惠山区纪委
无锡市惠山区监察局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