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10-23  来源:崇德倡廉

    锡山区鹅湖镇新桥村党总支副书记陆磊弄虚作假违规套取上级补贴的问题。2013年4月,陆磊在担任鹅湖镇新桥村党总支副书记、主持新桥村委工作期间,为套取省级农村土地规模流转项目资金,在明知项目申报要求必须真实的情况下,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将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8个自然村、250户农户、334.54亩流转土地虚报成17个自然村、562户农户、1532亩流转土地,以此申领了14万元省级项目补助资金。该笔资金到账之后挂在村委账上,按标准应直接补助给农户的资金未进行发放,按规定应原渠道返回的资金未返回给区财政,损害了群众和集体的利益。陆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惠山区堰桥街道长安社区原党总支副书记陈惠兴违反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定的问题。1999年至2002年,陈惠兴在担任长安村党支部书记、长安社区党总支副书记期间,为其子陈某在租赁村级集体所有的房产过程中提供便利,既未督促签订书面租赁协议,也未督促按时缴纳租金,致使陈某自2001年起至2017年间长期拖欠租金,造成集体资产收入流失。陈惠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子拖欠的租金已追缴。

    本次通报的2起案例,均由于日常管理监督缺失,公开不到位等原因,致使违规问题长期得不到发现和纠正,教训深刻。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廉洁履行岗位职责。全市各级党组织尤其是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创新监督方式,加强三务公开,完善制度建设,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延伸监督触角,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紧紧盯住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对象,进一步提高监督精准度,持续强化正风肃纪,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中共无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无锡市监察委员会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