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30日至9月29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惠山区委进行了巡视。11月6日,省委巡视组向惠山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区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将巡视反馈的5方面整改内容逐条逐句进行分解,最终形成5个方面36项具体问题100条整改任务的整改工作方案,经常委会审议后下发全区。强调: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是一项重大政治责任,是对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政治态度、政治担当的重要检验。全区上下一定要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巡视反馈整改的极端重要性,真正把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的的实际行动,作为检验对党忠诚不忠诚、“四个意识”强不强、新发展理念树得牢不牢的具体体现,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快速度,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全面按时完成,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向省委、市委和全区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整改答卷。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整改共识。区委强调,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具体问题,见人见事、有理有据,是给我们的“诊断报告”;提出的四条意见建议,更是给我们开出的“治疗药方”。要求全区上下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以“闻过则喜”的心态和“闻过则改”的担当,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拖延,在解决实际问题中提升全区安全发展水平。必须坚持全面整改,确保一项不落空。严肃认真对待巡视指出的问题,按照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有的放矢,一项一项对照,一条一条落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确保不落一件、不漏一事,实现“药到病除”、肌体痊愈。必须坚持标准整改,确保一丝不打折。始终坚持政治标准,坚持实践标准,坚持结果标准,要坚决摒弃“为整改而整改”的过关思想,坚决摒弃“差不多、还不错”的应付意识,以工作成效和实际结果来说话。必须坚持限时整改,确保一刻不拖延。切实增强“等不起、慢不得、坐不住”的紧迫感,对需要实地检查督办的立即出发,需要边查边改的问题立行立改,需要开展专项行动的马上实施,需要完善制度的抓紧起草,能快则快,尽量把工作往前赶,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必须坚持长效整改,确保一直不放松。既就事论事,盯牢盯死,一件一件抓落实;又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标本兼治,取得长效。在扎实处理好个案问题抓好治标的同时,认真查找发生问题的根本原因,挖“病灶”、治“病根”,推动我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走在前列。
二是迅速全面铺开,坚决立行立改。2020年11月6日,省委第二巡视组通报了对我区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会后,区委迅速开展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区委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主动牵头协调和组织整改各项工作,多次召集纪委监委、巡察办、区委办、政府办等部门作深入细致研究,详细制定了整改工作流程表,并围绕巡视反馈的36项具体问题,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参与单位,为后续整改工作明确了时间点、画出了路线图。11月13日,区委召开巡视整改工作专题会议,面向全区原原本本传达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进一步强调了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2020年11月28日,召开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强调要坚决按照省委巡视组和市委黄钦书记提出的整改要求,把贯彻落实巡视反馈意见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实打实、硬碰硬,真认账、真反思、真答卷,确保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让省委、市委和全区干部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12月4日,区委领导班子召开巡视反馈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入查找存在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班子集体的问题主动认领,对个人存在的问题主动认账,列出整改清单、完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每个整改事项都有一个负责任的交待和结果。
三是逐项压实责任,营造整改氛围。迅速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其他区委常委及分管副区长任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整改落实期间各项工作。巡视以来,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8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研究部署巡视整改有关工作。将巡视整改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重点难点事项,纳入“6个1”推进体系,纳入高质量发展考评体系,提升考核分值,凡是整改不力、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不履责导致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一律一票否决并严肃追责,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履行好安全生产职责。区委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视整改直接部署、直接参与、直接督办;牵头区领导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各牵头单位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各板块按照区镇联动要求,一体担责、一体整改、一体推进,在全区上下形成了对标整改、对标落实,真查真改,立整立改的工作氛围。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化工产业布局优化提升要求、淘汰落后产能不到位
1.关于“‘四个一批’专项行动排查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2020年6月16日对前洲街道下达督办通知书,6月24日组织工信、应急、消防、生态环境等部门对无锡天幕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前洲化工分厂开展联合行动,明确关闭退出要求。8月10日,企业实现“两断三清”。后续将举一反三,进一步组织全面调查摸底,分两个阶段实施:一是2021年1月20日前摸清底数;二是2021年2月5日前上报甄别。凡是“四个一批”及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范围内漏查漏报的企业,一律关闭退出。
2.关于“落实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经逐一审核评估,无锡锡龙油墨厂存在安全卫生防护距离不达标的问题。2020年5月企业停产,9月底实现“两断三清”。2021年1月19日,省化治办工作组对该企业关停情况进行现场验收。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该企业于2020年12月31日完成土壤调查专家评审工作,明确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后续作为商业用地(B1)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3.关于“化工产业小散弱”问题的整改。
2020年市下达我区的关闭退出目标任务为50家,截至12月31日,已关停到位60家,完成目标任务的120%,关停比例居全市前列。打造阳山、堰桥两个无化乡镇,其中阳山已关停4家,剩余2家已停产,正在“两断三清”中;堰桥11家企业已全部关停。对拟保留的32家化工生产企业,按照省化治办反馈问题清单,已编制整治方案,落实整改验收。对列入“无锡市化工监测点企业”,鼓励其向高端产品转型,提升产品及装备水平,推进智能化、信息化改造,实现产业提档升级。目前正组织10家初步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无锡市化工监测点企业”。根据省化治办“加快推进惠山区润滑油产业集聚发展、绿色发展”的要求,正委托华东理工大学编制润滑油产业发展规划,合理调整润滑油产业布局。
(二)落实化工项目审批要求不严格
4.关于“未批先建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排摸从严执法。组织城管、应急、工信、住建、自规、消防等部门联合对7家企业的9个技改项目开展情况调查,并召开调度会逐项分析,形成调查结果和处置意见。经查,惠源润滑油创新平台技改项目、杜邦兴达螺旋刷丝、带使用时间指示刷丝项目2个项目未实施;正和工业气体和荣莉工业气体等7个项目技改手续完备,安全设施“三同时”到位;南方石油添加剂、金光气体、锡西气体等3家企业在技改中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目前对金光气体作出罚款21882元的行政处罚,锡西气体的简易违建已拆除;无锡联众气体有限公司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目前设备设施处于停用状态,由企业重新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报。
二是强化准入从严审批。加强危化品审批源头管控,严格化工准入管理,严把危化品建设项目准入关,加强对危化品企业建设项目试生产和竣工验收等过程的监督核查。严格领换证管理,严把危化品生产企业、领取危化品使用许可证化工企业、带储存设施的危化品经营企业等3类企业的换领证。组织业务培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新招录2名化工专业人员充实到区应急管理部门;各板块明确危化品专管员,负责危化品日常监管。
三是加强联动提升效能。加强对全区化工企业的联合监管,企业清单实现部门间共享,定期组织开展对化工企业的检查,确保无新增违建。落实化工企业技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技改项目逐一现场比对批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建设领域审批执法联动机制,完善化工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审批流程,加强现场踏勘和日常巡查力度,确保化工企业违建问题早发现、早移交、早处置。
(三)贯彻落实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
5.关于“部分职能部门责任意不强,工作拖沓”问题的整改。
一是迅速推动问题整改落实。2020年9月,针对省化治办反馈的7家企业危废超期存放等隐患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督查,逐家企业、逐项问题跟踪督促整改。2020年12月,由生态环境局牵头、各板块配合,结合省危废申报系统和日常监管开展“回头看”,相关问题已全部落实整改。
二是完善工作流程机制。2021年1月,制订印发《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办法》,明确规范对上级评估检查发现问题交办整改、跟踪推进、验收销号的工作流程及要求,督促各板块和企业落实相关整改,按照时限、标准和要求,不折不扣地高标准完成各项问题的整改。
6.关于“基层单位贯彻落实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实施方案。2020年12月,组织各镇(街道)、开发区结合各自产业特点以及开展危废处置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发现的问题,对危险废物处置实施方案进行修订,并纳入危废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实施。
二是组织开展集中学习。2020年12月召开整改推进会议,集中组织各镇(街道)、开发区危废处置专项整治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是强化方案推进落实。2020年12月,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分工、工作调度和排查整治进度要求,在一年“小灶”的基础上,按时间节点完成三年“大灶”的排查整治工作。
(四)排查整治违法违规“小化工”风险隐患不到位
7.关于“专项整治覆盖不全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联动查处机制。商务、公安、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分别设立“打击非法流动加油车”举报专线,建立举报响应和联动查处机制。制作打击非法流动加油宣传资料,深入到物流园区、工业园区等货运车辆较多的场所进行张贴、宣传,同时利用惠山新闻、商务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介宣传非法加油的危害并公布举报电话。
二是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按照省、市“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该专项整治工作已经结束。我区对非法流动加油案件,将参照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行严厉打击,持续加大巡查和联合执法力度,确保不松劲、不手软。
8.关于“非法加油车案件应报未报”问题的整改。
对未上报的8起柴油类案件进行梳理汇总,并将相关查处情况上报归口部门。商务、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并明确要求各部门查处的案件必须及时整理存档和归口上报,切实做到“应报尽报”。
9.关于“打击惩处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确保处置到位。街道和社区在初期排查中发现违法违规“小化工”线索之后,责成经营者立即清理关停,迅速消除隐患。区相关执法部门到场执法时,发现违法行为已消除。2020年11月16日,区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区应急、市场监管、城管和生态环境等部门,就12起案件召开专题研商会,并再次对5起未处罚案件进行现场调查,确认现场已拆除设备、清理干净。
二是推进专项整治。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各相关部门和相关镇(街道)对小化工案件组织进行“回头看”专项检查,将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与违法违规“小字头”和“停产停业”企业专项整治相结合,推动整治向纵深推进、向多领域拓展。共排查企业12175家次,并对142家“停产停业”企业进行“回头看”检查,未发现新增违法违规“小化工”。
三是坚持治本除根。各镇(街道)和各相关部门结合日常监管,把排查违法违规“小化工”工作列入专职安全员日常巡查内容。把坚持常态化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排查整治列入各镇(街道)2021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借助“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进一步清除违法违规“小化工”的生存空间,坚决做到治本除根。
(五)排查整治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不到位
10.关于“督导安全隐患整改走过场”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决推进隐患整治。对无锡前洲印染助剂厂、无锡市长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家企业实行关停处理,并持续加强后续入驻企业监管。同时,组织专家对阿路米(无锡)有限公司、无锡弘雅红木家具厂、无锡卡蒂罗门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企业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是切实落实整改机制。严格落实督导反馈问题整改验收机制,规范交办、整改和验收各项程序,强化跟踪督办。整改完成后,根据“一问题一验收”的原则,由各整改责任单位对反馈问题进行验收,确保隐患闭环。同时,将隐患整改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各项督导、考核内容,压紧压实整改责任。2020年10月份以来,我区已全部完成市督导46项、区督导123项问题的整改验收工作。
11.关于“职能部门督促推进化工企业隐患整治工作缓慢”问题的整改。
省化工攻坚工作组反馈“一企一策”检查评估情况后,区化治办先后于2020年8月8日、8月26日、10月12日下发通知,要求各板块、各部门加快推进反馈问题整改闭环销号工作。针对巡视组指出“一企一策” 纳入整改销号的926条隐患,截至2021年1月18日,企业上报已整改隐患619条,通过审核完成闭环销号560条,审核未通过48条。区化治办牵头组织应急、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加快现场审核,明确时间节点完成整改闭环销号,并每周对整改销号情况进行通报。目前对已完成“一企一策”隐患整改工作的化工企业,在化工整治平台建立闭环销号档案,实现整治提升企业隐患清单规范性、完整性,做到有据可查。
12.关于“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执行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完善挂牌督办机制。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无锡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区安委会制定印发《无锡市惠山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惠安〔2020〕20号),规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机制。
二是坚决整改销号重大隐患。对2019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发现的61条重大隐患逐条开展核查,未发现“回潮”。同时,对2020年省化治办“一企一策”检查反馈的涉及安全类的重大隐患进行验收,其中19条重大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另外2条对照标准不属于重大隐患。
(六)排查整治危废处置风险隐患不到位
13.关于“落实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开展转产、停产等涉危废单位联合检查。在各板块全覆盖排查的基础上,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生态环境、工信、应急等职能部门对2020年以来转产、停产等涉危废企业开展专项联合检查和“回头看”,督促问题整改。
二是加强对拟转产、停产企业联合监管。2020年11月至12月,生态环境局会同工信、应急等部门召开危险废物安全环保联合管控工作会议,加强信息互通,通报拟转产、停产企业的有关信息,督促各板块和相关拟转产、停产企业规范处理遗留危废。
三是制定专项整治实施细则。2020年12月组织公安、教育等部门制订危废处置专项整治实施细则,并纳入“三年大灶”予以落实。
14.关于“部门落实排查工作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专项摸排工作。按照《惠山区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加强交通与生态环境部门的协调联动,全面排查梳理全区产废单位和危废承运企业明细,建立监管清单,涵盖了全区产废单位1492家、承运企业213家。
二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在资质核查方面,对213家承运企业资质信息进行分类比对核查,其中23家外省的承运企业,通过寄送协查函的方式请求属地监管部门予以协查,现已收到复函19件,另外190家省内的承运企业,通过运政在线系统对企业资质信息逐一进行了比对核查。在联合执法方面,加强交通与城管的联勤联动,通过不定时开展联合路面执法,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2020年9月至12月,共查处涉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违法行为20起、罚款49.6万元。
三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研究制定《惠山区危险废物运输长效监管机制》,畅通各部门信息联通,并探索建立联合执法、案件移交、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危险废物运输的风险隐患,着力提升危险废物运输环节治理水平。
15.关于“日常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重点企业开展“回头看”。2020年12月,组织对江苏大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无锡银星涂层材料有限公司2家企业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2家企业均已完善危废仓库环保审批手续,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二是开展环境监察人员教育培训。2020年11月,组织全区环境监察人员参加能力业务培训,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环境执法人员综合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
三是完善三级网格监管体系。印发《无锡市惠山区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实施方案》,结合该方案进一步完善区、镇(街道、开发区)、村(社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落实三级网格的日常巡查责任。
16.关于“打击违法违规处置危废行为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查严处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2020年9月以来,共查处各类涉危废环境违法案件14起,处罚金额108.4万元,案均值7.74万元。
二是加强新《固废法》的宣传。在前期开展安全生产“拉网式”专题宣讲的基础上,于2020年10月至11月再次分板块开展新《固废法》的宣贯解读,进一步促进企业提高守法意识、增强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行动自觉。
17.关于“涉案危废处置不当”问题的整改。
一是快速行动,依法依规处置。2020年9月,委托江苏杰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存放在无锡得奇商贸有限公司仓库的各类剧毒、一般危险化学品分二批次作无害化处理。
二是加强培训,切实提升安全意识。召开省委危化品专项巡视整改暨危险品管理推进会,落实派出所分管领导责任。通过微课堂形式,对全体民警进行危险化学品日常管控专题培训,并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相关业务知识专项学习活动。
三是强化联动,严格规范处理流程。针对前期处理的危险废物均来源于教育系统实验室的实际情况,由区教育局专门制定《惠山教育系统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实施细则》,明确各产废学校的主体责任,并由教育局和惠山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处置。针对公众发现、捡拾的无主危险化学品处理问题,区安委办牵头组织公安、应急、生态环境等部门专题会商,建立健全协同处置机制,逐一明确部门职责。
四是加强监管,坚决堵塞安全漏洞。按照《江苏省公安机关危险物品单位治安检查工作规范》要求,公安分局组织各派出所对辖区危险品单位进行常态化治安检查,派出所至少每月检查一次,治安大队至少每季度按比例抽查一次。结合巡视整改专项行动,不定期对相关场所、重点部位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移送相关职能部门。
(七)排查整治危化品交通运输风险隐患不到位
18.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监管信息通报、公开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对2020年1至8月未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抄告的22起违法案件立即进行通报抄告。研究制定出台《惠山区运输管理处违法违规信息处理办法》,严格落实信息抄告机制,明确对查处的危险货物运输违法案件于15个工作日内抄告至应急、公安、交警、市场监管、工信及所在注册地。对于涉及区外的企业,督促注册地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对于涉及区内的企业,通过联合约谈、联合执法等措施,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形成依法严管、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2020年9月至12月,累计查处的20起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违法行为案件均按要求进行了通报抄告。
二是建立定期曝光机制。制定出台《惠山区运输管理处违法违规信息处理办法》,对涉及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违规情节恶劣、移送公安刑事处理或严重失信的典型案件,利用无锡交通、惠山发布或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2020年9月至12月,在无锡交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1起典型案例,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
三是建立定期公示机制。制定出台《惠山区运输管理处违法违规信息处理办法》,明确在7个工作日内将违法处理结果在“信用中国”平台进行公示。2020年9月至12月间累计查处的20起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违法案件信息均已在平台上进行公示。
19.关于“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立行立改抓整改。2020年11月20日,市区两级对无锡万源运输有限公司进行联合警示约谈,并提出整改要求,该企业于12月3日提交了整改报告。对涉事违章的四辆车及驾驶员由交警部门进行惩戒,其中苏B90398车辆已于8月5日注销报废,苏BM7102、苏BR5383、苏B92908三辆车由交警部门采取停运3天的惩戒措施。对上述四辆车的驾驶员进行了集中安全再教育。至2020年12月28日,对无锡万源运输有限公司因涉危险货物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工作已全部落实到位。
二是举一反三抓落实。按照《惠山区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惠山区交通运输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两个清单的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区内危废运输企业处罚信息。2020年9月至12月,处罚区内危货运输企业2家,并对涉事企业开展警示约谈3家次,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八)危化品生产领域官商勾结问题专项整治力度不够,成效不明显
20.关于“专项整治要求上行动不够及时,办法不够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多措并举,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工作机制。设立专门信箱。在开发区、各镇(街道)设立危化品领域官商勾结信访举报信箱,由专人保管钥匙,随收随办、加强督办,按期汇总数据并向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报告情况,确保危化品领域官商勾结信访举报及时、高效处置办理。主动上门走访。由区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带队至无锡市神陆液压机件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危化品领域官商勾结信访举报宣传活动,现场分发宣传资料、普及信访举报相关渠道、讲解信访举报办理流程,并实地走访了解区域内企业安全生产要求落实情况。加强联动协调。与区信访局等单位加强工作沟通、构建联动机制。依托区“大信访”平台,在区人民来访中心设立接待场所,在受理危化品领域官商勾结信访举报上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拓宽渠道,进一步加大危化品领域官商勾结信访举报宣传力度。守牢宣传“主阵地”。有效利用镇(街道)、村(社区)党务政务公开栏、便民服务窗口等阵地,摆放信访宣传展示牌、张贴宣传海报,广泛宣传危化品领域官商勾结信访举报政策法规、举报网站和举报邮箱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有效调动群众参与危化品领域信访举报工作的积极性。用好宣导“主渠道”。在“廉润惠山”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危化品领域官商勾结信访举报知识,以危化品领域公职人员存在违纪违法情形等问题为举报重点,公布举报电话、接访地址等内容,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发动宣讲“主力军”。组织区镇两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7个镇(街道)14个村(社区)、25家工厂企业开展42场次主题宣讲活动,现场设立信访举报箱,发放宣传单、宣传册折页1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0余人次,为群众普及危化品领域官商勾结信访举报知识,有效引导群众归口信访,取得良好效果。
(九)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系统党员干部贪腐问题时有发生
21.关于“安全生产执法领域存在以权谋私行为”问题的整改。
一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对区应急局等部门组织开展《学法规 明党纪 知敬畏》教育活动,通报查处的相关典型案例,以案释纪释法,督促党组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领域党风廉政建设。
二是沉到基层深入调研。走访企业9家,发放调查问卷71份,从区镇两级职能部门在服务企业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公职人员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以及对职能部门履行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核发、固废转移审批等职能有无意见建议等3个方面收集意见建议,目前共收集意见13条。
三是积极引导廉洁从政。在区应急管理系统全面开展廉洁从政自查自纠专项行动,要求所有公职人员填报廉洁从业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摸清系统内行政执法人员及其亲属所从事经营行业与该行政执法部门职责权限的关联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通过组织调整、立案查处等方式进行处置,持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22.关于“生态环境系统违纪违法问题多发”问题的整改。
一是突出问题导向完善内控机制。督促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对现有内控机制进行查漏补缺,深入企业走访调研,组织召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座谈会,针对存在的问题不足,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内控机制。
二是梳理整改重点督促整改落实。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参加区生态环境局党组专题会议,针对省委第二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结合监督执纪发现的问题,督促重新梳理廉政风险点,重点对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核发、固废转移审批等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处罚、项目资金使用分配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
三是严格排查整治保持高压态势。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区生态环境系统监督执纪问责,做到严肃执纪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十)危化品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
23.关于“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不够精准,问责力度偏软”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和铁的纪律,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不折不扣落到实处。2020年,共问责查处14起24人(其中省委巡视后问责2起6人,给予1人党内警告处分,5人诫勉谈话处理),较2019年分别增长367%、140%;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诫勉谈话12人,提醒谈话6人,释放了执纪必严的强烈震慑。
二是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积极探索由事后问责向事前监督的方法路径,在日常监督检查中重在对责任落实的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即使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也要对当事人进行问责查处,促进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层层压实“五个责任”,不断提升安全风险管控水平,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三是切实强化通报曝光。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巡视巡察中发现的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在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的同时,还及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先后通报2次3起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力问题,起到了“查处一个、警示一片”的作用。
24.关于“派驻纪检组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对接方案,落实整改要求。认真梳理整改清单,制定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整改方案,明确加强警示教育、监督执纪问责、加强摸底排查、健全驻在单位内控机制、压实主体责任、规范重大事项监督检查机制、强化自身建设等7个方面整改措施,严格抓好落实。
二是加大监督力度,夯实监督责任。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参加区应急局和惠山生态环境局“三重一大”工作会议、民主生活会,监督了解驻在单位领导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全面了解部门廉政风险点,切实增强监督针对性,突出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环节加强监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预防性措施,防患于未然。
三是坚持刀刃向己,加强队伍建设。组织派驻组人员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围绕履行职责、履职能力等方面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完善干部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对负责监督区应急局和惠山生态环境局的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2名同志进行了轮岗交流。
四是加强教育引导,发挥“传帮带”作用。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学恩来精神、守初心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督促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发挥好带教导师的“传帮带”作用,在思想作风、业务能力、日常监督提醒上加强教育引导。
25.关于“区委区纪委在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有欠缺。对生产安全事故没有实施一案双查,对典型案例没有深入剖析,警示教育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健全协同机制。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的双向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建立问题线索信息共享和双向移送机制,工信部门向区纪委监委移交化工企业整治有关问题线索1件。
二是切实加强立体监督。落实省委巡视组联动巡察要求,组建两个巡察组对洛社镇和前洲街道危化品安全生产开展专项巡察,与干部群众个别谈话57人次,明察暗访企业167家,摸排213名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及家属廉洁从政情况,完成省巡交办任务清单1项,深入了解信访问题1件,发现问题28个,完成立行立改事项3个,形成问题线索报告1个,提出意见建议7条。对应急、工信、城管等3个巡视整改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行政审批局开展巡察,共发现问题40个,提出意见建议12条,移交问题线索2件。
三是坚决落实“一案双查”。针对2017年开展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中的有关问题线索,区纪委监委抽组精干力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查处,并倒查造成问题的领导责任。
四是深入推动以案促改。系统梳理近年来发生的严重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制发《关于编写安全生产领域典型案例的通知》,共编辑典型案例8个,涉及企业主体责任4个,企业和属地共同责任2个,企业、职能部门和属地共同责任2个。以安全生产领域发生的真实案例为素材拍摄警示教育片《揽镜自照 律己正行》,警示职能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十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
26.关于“未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确工作责任。区委区政府将安全生产要求纳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各块面将安全生产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机关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组成督导组,每季度对块面和相关机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能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党政领导干部按照《惠山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要求,明确目标要求、制订责任清单,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二是强化教育宣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将安全生产内容纳入领导干部“睿治讲堂”、公务员“慧创学堂”、监管人员“安全课堂”和企业现场培训,举办1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能力专题培训班、1期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员业务培训,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和重点企业负责集中收看中央党校安全生产网络直播课程,区委书记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行宣讲,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应对能力。
三是突出考核导向。将安全生产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内容,要求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价时必评、考核时必考、述职时必述。在区《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以及相应的实施方案中,明确考核细则,设置加减分项和“一票否决”事项,明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目标任务。
27.关于“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未落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考核推动。严格落实区安全生产季度考评办法,将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制定情况纳入季度考评,对未及时印发2020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和未正式印发2020年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的部门分别进行扣分处理,并在全区通报,考核结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
二是狠抓工作落实。制定《20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细则》,将贯彻落实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作为对各镇(街道)和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工作落实。
28.关于“安全生产执法机构人员配备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区应急局执法大队12名人员已调整到位,2021年拟新招录1名执法人员,现已完成笔试。在2021年预算中编列了安全管理员业务培训、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和应急系统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三项内容,持续加强队伍能力建设。
(十二)推动相关部门履行危化品领域监管责任不到位
29.关于“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联动机制。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实际控制人担任法定代表人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应急、市场监管、工信、商务、交通运输、城管、行政审批、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召开专题会议、提出工作要求、部署联动举措,从企业设立、市场准入、项目审批、许可证管理、日常监管等全流程、各环节着手,确保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一致。
二是督促整改到位。坚决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应由实际控制人担任的要求,立即对相关企业进行提醒谈话,督促整改到位。2020年11月14日和11月27日,先后对无锡市恒大渤天化工贸易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截至目前,恒大渤天化工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已变更,与实际控制人一致;江苏大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香港紫荆花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完整的授权资料;无锡市华胜化工原料有限公司经营许可证2021年2月份到期将注销。无锡南方石油添加剂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变更到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与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已一致。
三是开展培训考核。2021年1月20日组织全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考核。后续每年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
30.关于“职能部门联动机制不畅,监管缺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问题企业开展核实确认工作。对江苏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等4家关停退出企业开展危化品和相关设备设施去向再核实确认工作,确保依法处置。
二是对关停企业开展“回头看”。工信、应急、市场监管、消防、生态环境等部门对2017年以来关闭退出化工生产企业开展“回头看”,确保全部达到“两断三清”。目前已完成洛社、玉祁、堰桥3个板块共计97家企业的“回头看”,2021年1月底前实现“回头看”全覆盖。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规范工作流程。区化治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板块确认关停企业名单,落实企业拆除方案备案、现场督导企业安全拆除、部门联合验收和“回头看”等安全关闭操作流程,真正提升工作合力。
31.关于“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涉及危化领域的违法线索,实行区、镇(街道)联合查处。2020年10月以来,区应急局共立案查处危化品领域违法案件9起,处罚金额118.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0.8921万元。其中5万元以上事前处罚案件7起,占发现隐患数的7.14%。
二是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在“惠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惠山新闻”、“惠山应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惠山区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鼓励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近期,对2起实名举报查实的案件,分别奖励举报人1万元。
三是加大业务提升力度。开展全员业务培训,提升行政执法技能,通过驻点执法、交叉执法行动,互学互进,提高综合办案能力。2020年10月16日,举办全区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培训班,对61名持证执法人员进行能力再提升学习。区应急局3人在全市安全生产执法技能竞赛上获奖,2个案卷分别获得市应急管理系统执法案卷评比一等奖和三等奖。
(十三)监管危化品领域中介机构不到位
32.关于“对中介机构追责、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惩戒措施。按照《关于落实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的通知(试行)》(锡环管〔2020〕18号)要求,对环评受理审查发现的失信行为,及时提请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实施行政处理。2020年12月3日对1家环评编制单位和1名编制个人进行了失信扣分。2021年1月8日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年度考核的通知》,通过考核评比进一步提高中介机构守法意识和服务质量意识,规范环境影响评价从业行为。
二是全面排查整治。2020年12月24日,应急管理部门召开在惠山开展业务的安评机构主要负责人专题会议,宣贯《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提高中介机构从业规范性。2020年12月下旬,生态环境部门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询问、抽检评价报告的方式,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三是严防问题“回潮”。通过省监管平台,对2019年以来在惠山区开展安全评价的8家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抽查的江苏君信新华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健安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下发了整改指令书,依法进行警告及罚款,并向社会曝光。2020年12月16日,对发现问题的2家机构再次组织“回头看”,未发现“回潮”现象。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落实中介机构监管责任,对行政案件中涉及安全评价报告的,严格做到“一案双查”。加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行业内法规标准、评价检测报告完整性和真实性等检查,强化对漏评、虚假报告等情形的查处、惩戒力度,相关结果纳入安全诚信评价体系。
(十四)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建议、省纪委纪律检查建议不彻底
33.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建议整改工作方案》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全面提升治理能力。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编制全区“十四五”总体规划和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等专项规划。修订《惠山区内资禁止投资项目目录》,明确441项禁入和限期淘汰项目。在全市率先推出工业用地准入最新标准,6大准入指标中环境影响和安全生产权重达到20%。依法依规淘汰工艺低端落后、附加值低、风险隐患多的化工企业,全年关停到位化工企业59家,在全市完成率第一、完成进度第一。在化工企业关停过程中,依托乡镇板块,区工信、应急、生态环境等部门协调联动,加大对关停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安全关停。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对省化治办攻坚工作组反馈问题依法处理,督促企业加快整改销号进度。
二是持续深入推进排查整治。在全面完成2020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项任务的同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化工领域“一年小灶”专项整治的总结梳理,形成《惠山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了危化品排摸机制、源头管控严审机制、基础能力建设机制、分类分级监管机制、科技智慧联控机制、依法严管惩戒机制、监管水平提升机制、宣传教育引导机制、应急演练管理机制和危废联合管控机制等十项机制。在巩固和落实这些机制的基础上,继续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在化工(危险化学品)领域深入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确保“一年小灶”和“三年大灶”有机衔接。
三是持续全过程监管危化品。强化源头治理,深入开展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评价,严把化工建设项目准入关,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化工产业转型发展相关规定,严格贯彻“三个一律”要求,严格落实化工产业负面清单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依法关闭退出,从源头上防范安全环保风险。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和危废储存、转移、处置过程的安全监管。目前惠山区共有10家危货运输企业,全部纳入“一车三方”平台监管,同步严格执行电子运单管理制度。151辆危货运输车辆均安装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终端并接入省行业监控系统,有效加强了对危货运输企业的随机查岗和车辆轨迹回查。强化危险废物装货环节的安全管理,在全市率先印发《关于在充装或者装载危险废物前落实“五必查”措施要求的通知》和“五必查确认单”,确保“一车一联单一确认”,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处置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危险废物安全环保联合管控机制、危险废物处置全流程管理机制。
四是持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制定《惠山区2021年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提示函》,对生产经营单位2021年度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重点事项进行了提醒,明确了20项工作事项。加大执法处罚力度,自2020年9月以来,全区共立案查处危化品领域违法案件37起,处罚金额168.7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20.8921万元。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目前,全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已建成“五位一体”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同时,区应急局强化监测预警系统的监管应用,指导企业排查整改基础数据缺失、监测监控数据离线等问题,掌握企业各类预警处置情况。
五是持续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制定印发《无锡市惠山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进一步规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同时,将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纳入各镇(街道)2021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六是持续加强中介机构监管。一方面,对在辖区内开展安全评价的机构进行提醒谈话,通报“双随机”执法检查对安评机构的行政处罚情况及安评机构在开展业务中存在的12种不规范行为,重申相关规定和要求。另一方面,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在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过程中,对涉及的安全评价报告实施同步检查。
七是持续健全安全执法体系。将各镇(街道)执法队伍建设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严格对人员配备和能力提升方面的要求。同时,在2021年部门预算中专门列项加强区、镇两级业务能力培训,并制定人员招录计划,进一步充实执法队伍。
八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针对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失职行为的人员进行问责查处,已办结2起,问责6人,其中1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5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严格按照《2020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定期组织督查考核,通过考核督促板块和责任部门抓好上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2020年以来,全区先后完成国务院江苏督导组、江苏省督导组和市督导组交办的问题整改工作。
34.关于“落实《省纪委纪律检查建议》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责任落地落实。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述职内容,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2021年1月11日召开全年首个全区性大会,部署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制定《20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细则》,组织对各镇(街道)和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情况作为个人和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制定下发2021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监管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在全市首推“企业老总说安全”制度,通过企业老总(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每季度至少一次的“说安全”,落实企业安全晨会制度,发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提示函,提升企业安全意识。强化岗位行为责任,加强员工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学习宣讲活动,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氛围。
二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34个行业领域部门以“一设一挂”方式增加工作力量,其中17个部门单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17个部门增挂“安全管理科”,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强化安全监管履职能力。
三是切实加强督查考核。运用考核手段强化“五个责任”落实,推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的工作体系。区纪委监委会同区委组织部对开发区、各镇(街道)和各责任部门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季度督查考核,并将季度考核结果纳入全年高质量考核体系。3次督查考核共发现9大类356个问题,形成督查通报3份,充分发挥了考核指挥棒作用。
四是深入开展专项监督。聚焦监督首责,研究制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整治行动专项监督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从重点内容、实施方法和工作要求等方面,形成了区镇两级纪检监察组织立体监督的大格局。分阶段、多轮次对7个地区和35个行业专项整治的21个牵头部门进行“四不两直”调研督导,发现问题10个,提出意见建议8条,查处问责10人,有力推动了责任落实。
(十五)落实国务院督导反馈“四个清单”、省委省政府督导反馈“三个清单”整改不扎实
35.关于“对照惠山区制定的39项整改措施:有3项‘报告已完成’实际整改未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抓好问题隐患闭环整改。将“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设施设计诊断”作为危化品专项整治重点内容,针对无锡市欣丰化工有限公司、无锡南方石油添加剂有限公司设计诊断发现的隐患未整改完成的问题,于2020年12月30日再次聘请专家进行现场核查,经确认已完成整改。
二是推进重点企业安全诊断。对照工作要求,督促4家重点企业严格落实本质安全诊断治理工作,均于2020年9月底完成企业自主验收。市应急局于2020年11月21至22日聘请省级专家对4家企业进行核查,提出整改意见。目前,企业均已对照专家意见推进整改提升,将提请再次核查。
三是提高企业责任意识。在前期组织的分板块、分行业危废规范化管理暨安全生产业务培训基础上,持续开展企业危废规范管理培训。2020年10月8日专题组织重点产废企业及危废经营单位召开规范化管理推进会;10月27日组织全区涉危废企业参加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的“解忧固废 美丽无锡”新《固废法》线上解读视频宣贯;2020年12月8日组织全区危废经营单位召开全面加强和落实“企业老总说安全”制度现场会和培训宣贯。
四是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倒逼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2020年12月24日,生态环境、工信、应急、市场监管、城管、消队和公安等部门开展了关停化工企业联合专项检查。12月23日至24日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回头看”联合检查。12月29日生态环境、工信和应急等部门开展岁末年初环境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是落实关停企业安全监管制度。明确关闭退出企业工作流程,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拆除方案报备制度,重点监管“两断三清”落实情况。不定期开展“回头看”,严防关闭退出化工企业死灰复燃。
36.关于“对照惠山区制定的39项整改措施:有2项整改工作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企业落实整改。针对无锡华瑞净水剂厂相关问题,2020年10月9日组织现场检查,督促指导企业编制上报拆除方案和场调报告,严格落实 “两断三清”;2020年12月28日组织开展“回头看”,目前库存废酸已经全部规范处置完毕,所有生产设施设备均已拆除。针对诺化仕(无锡)制药有限公司相关问题,2020年11月12日开展现场检查,督促企业完善相关手续,规范管理各类危废;12月30日开展“回头看”,目前已完成危废库建设项目立项、规划许可和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等手续,仓库已按规范性要求整改,并委托资质单位完成了仓库改造及新建冷却车间项目综合分析报告和安全专项设计专篇。
二是加强退出化工企业监管。2021年1月,工信、应急、市场监管、消防和生态环境等部门对关闭退出化工生产企业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督促各板块和企业严格按照拆除方案,规范处置拆除活动中产生的遗留固危废。
三是加强在产企业规范管理。2020年10月8日,组织全区重点产废企业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召开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推进会;2021年1月7日组织全区危废产生量1000吨以上的重点企业和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参加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建设培训。
四是严格落实“两断三清”。工信、应急、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确保关闭企业“两断三清”落实到位。开展“停产停业”企业、第二轮出租厂房(场地)等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杜绝关闭退出企业死灰复燃。对2020年10月份以来关闭退出的21家化工企业,开展实地验收,做到完成一家、验收一家。依托“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工作模式,充分发挥村(社区)基础网格作用,常态化开展关闭退出化工企业安全监管,确保不“回潮”、不反弹。
五是全过程跟踪监管关停拆除工作。制订停产、拆除、处置告知承诺机制,严格落实拆除方案备案制度,2020年以来60家企业已报送拆除方案,其中25家危化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危化品处置方案已备案,切实加强对企业拆除过程的全过程监管。加强关闭企业“回头看”,对2017年以来关停的131家化工企业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治成效。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看到,巡视反馈的一些突出问题还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下一步,区委将紧扣“两个不放松”“务必整出成效”总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推动我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走在前列。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维护发展安全。深刻认识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抓好问题整改。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以整改实际成效彰显对党绝对忠诚。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践行人民至上理念的有力抓手。真正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贯穿到专项巡视整改全过程,切实把威胁群众生命安全的风险隐患改到位,把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突出问题解决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以专项巡视整改为契机,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不断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生产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是强化督查倒逼,确保整改成效。切实加强监督调度,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对整改完成的内容严格把关、销号管理。定期梳理整改进度情况,对问题不查清的不放过、有关责任人处理不到位的不放过、相关制度不健全的不放过。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定期“回头看”、“季考核”,将督查结果纳入全年高质量考核体系,抓好巩固提高,防止思想上再松懈、问题再反弹、顽疾再复发。同时从严执纪问责,对在巡视整改中打折扣、搞变通、推诿拖拉、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落实不力的,无论是哪个单位、哪个干部,该通报的通报,该处理的处理,特别是整改中避重就轻、弄虚作假、边改边犯的,严肃追责问责,真正让监督“长牙”、让纪律“带电”、让问责“生威”,以严的作风、铁的纪律确保巡视整改任务的完成。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扩大巡视成果。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既强化“当下改”的实效,更注重“长久立”的机制,以制度手段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坚决守住安全红线、守住人民群众生命线。严格执行制度。狠抓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刚性执行,健全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安全生产执法体系,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创新探索制度。围绕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探索解决的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加强对安全生产规律性的把握,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上迈出更大步伐。系统构建制度。坚决贯彻总书记“两个不放松”要求,统筹推进“一年小灶”和“三年大灶”,在做好省委巡视整改和各级安全督导问题整改中,不断加强风险防控、队伍建设、监管执法、应急管理等制度建设,加快构筑有利于安全发展的制度体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0-83892742 ;邮政信箱无锡市惠山区文惠路8号7605室区委巡察办;电子信箱wxshsqxcb@163.com。
中共无锡市惠山区委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