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6-15  来源:惠山区纪委监委

    无锡市惠山区前洲街道浮舟村党支部书记徐焕胜在村级工程承接过程中优亲厚友的问题。徐焕胜在担任前洲街道浮舟村村委书记期间,于2012年负责浮舟村打工楼项目时,违反有关规定,在未经过村两委会讨论、未经过招投标的情况下,便将打工楼装潢、老小学改造项目交给其连襟高某某承接。上述工程款共计308.97万元,于2012年至2018年分期支付完毕。徐焕胜身为中共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造成了不良影响。经前洲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徐焕胜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公权为民,一丝一毫不能乱用。“优亲厚友”亲的是少数亲朋好友,疏的却是众多人民群众的心。各级基层组织要切实以案为鉴,深入查摆自身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扛起责任,做到在其位谋其职,自觉担负起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人员,找准切入点、着力点,扎紧织密“小微权力”的笼子,让监管不留“真空”,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以此提升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案为戒,时刻反躬自省,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坚守从政为公的底线,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为个人或亲属谋取私利,自觉做到大公无私、公而忘私。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结合今年开展的民生专项资金清理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和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保护群众的“钱袋子”不受侵害,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触碰“红线”的人和事,要坚决“亮剑”,出重拳、严惩处,为民生事业良性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