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9  来源: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区委2个巡察组于2023年3月9日起,对区委老干部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等5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

  巡察期间(2023年3月9日至5月10日),区委各巡察组设专门举报电话(可同时接收短信,接听时间为工作日早9时至晚5时)和邮政信箱、网络信箱(见附表)。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重点岗位干部(含已退休、已调离)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办理。

  特此公告。

  中共无锡市惠山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