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调 面对面”,严把“质量关” !

发布时间:2024-03-16  来源:

 

 “张某将挪用的房租12万元全部归还了,那他在负责房租收缴工作期间应当收取多少房租,实际向上级单位交纳了多少房租,调查组有无向其上级单位核实?”

  “镇纪委建议对李某的违纪所得共计1.2万元予以收缴,但审查报告中对其第一次违纪所得7000元和第二次违纪所得5000元的数额没有提及。”

     ……

  3月15日,在惠山区纪委监委第一期“审&调 面对面”活动上,案件审理室主审人和相关案件主办人就案件质量中存在的不足和疑点当面进行交流反馈,并针对办案过程中的共性问题进行深入探讨。通过坐下来摆事实、摆证据、讲道理的方式,形成了审理部门和承办部门从“背对背”到“面对面”有效提升案件质量的良性循环。

  活动开始,案件审理室主审人重点围绕事实认定、调查取证、程序手续、涉案财物、文书制作,以及是否精准追责问责、落实“三个效果”等方面进行点评,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案件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随后,案件主办人结合具体案情,阐述审查调查思路,分享办案经验做法,对案件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审调双方站在共同为案件质量负责的角度,交换意见、表达看法,互相倾听,达成共识。活动最后,主办人当场签收《案件质量问题汇总反馈表》,主审人复制留存备查。

  此前,为进一步凝聚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持续推进案件质量再上新台阶,惠山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积极探索案件质量日常评查新方法,建立了“一案一评”机制,对案件质量实行“边审边评”。在此基础上,审理部门积极搭建了业务学习交流的平台,通过举办本次“审&调 面对面”活动,将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各类质量问题,及时向调查部门进行反馈,有效弥补了集中评查带来的事后整改难、同样问题再次出现等不足。活动过程中,纪检监察干部在头脑风暴中集思广益,以分享借鉴补齐短板,淬炼过硬“基本功”,有助于更好掌握案件定性、查办程序、证据调取等方面要求,共同推动案件查办和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这种面对面的业务交流氛围融洽、效果很好,大家可以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进行观点阐述,既有纪法理论层面的分析,也有实务经验的总结,思想上受到了启发。一场分享结束,办案标准更加清晰明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得到了强化,下一步怎么提升工作心里也有底了。”参加本次交流活动的纪检监察干部表示。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案件高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的具体体现。下阶段,审调双方将进一步树牢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推动落实案件质量全链条提升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办案质效,共同推动案件办理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不断夯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基础。

  (供稿: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